2月3日10时15分: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4号,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黄岩交通最新通知?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黄岩交通最新通知(临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严格出行管控措施)

黄岩交通最新通知

2月3日10时15分:

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4号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

实行出行管控措施的通告

疫情防控阻击战已进入关键期,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省、台州市有关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出行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出行。市民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重要岗位上班外,原则上不得外出。

二、实行临时交通管制。严格控制人员进出,对进入临海各卡点非临海籍车辆、人员一律劝返(除持有疫情防控专用通行证的车辆和人员外)。

三、对已发现确诊病例的村(社区)、小区等重点区域,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人员进出,仅允许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戴上口罩出门在村(社区)、小区内采购生活急需物资(相关生活急需物资由政府统一配送)。

四、全市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亲戚,带动朋友、邻里,协助村(居)工作人员劝导村(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五、严格遵守临海市1-11号令中关于严禁任何形式的集聚性活动,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将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一律严肃问责。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自觉配合支持,自觉做好防护,自觉不出门,坚定信心,万众一心,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2月2日:

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9号)

关于在全区实施出行管控的通告

疫情防控阻击战已进入关键期,为切实做好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出行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二、实行临时交通管制。严格控制人员进出,对进入黄岩各卡点非黄岩籍车辆、人员一律劝返。区内出租车一律暂停营运。

三、对已发现确诊病例的村(社区)、小区等重点区域,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人员进出,由属地及相关部门做好生活保障。其余村(居)、社区等,允许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戴上口罩出门,就近采购必需生活物资。

四、全区所有药店门店暂停发热降温药品的销售。发热人员要按照分类诊疗原则,到相应的医院进行检查。(关于调整区内发热门诊接诊对象范围的通知)

五、全区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管好自己、亲戚,带动朋友、邻里,协助管控劝导村(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六、严禁全区所有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集体聚餐、集聚性活动,包括打牌、打麻将、集聚聊天、跳广场舞、绿道集聚健身等。对参与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加大打击力度,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理。其中,对违规组织、参与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律严肃问责;对违规组织、违规参与的村两委干部一律予以免职(停职教育)处理,情节严重的,不得作为下一届村级组织换届人选;对违规组织、参与的领导干部一律予以停职处理。

七、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上述管理,不听从劝阻,纪检监察机关一律严肃问责。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自觉配合支持,自觉做好防护,自觉互相监督,坚定信心,共克时艰,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第20号)

关于对院桥镇实行全区域管控的

通 告

按照浙江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和扩散,决定采取必要的防控手段和严格的管控措施,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0年2月3日零点起,对院桥镇区域全面实施封闭管理。管控期间,未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镇内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外出;除基本生活物资保障和疫情防控需要外,其他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进入该区域。严格落实群防群控措施,村(居、社区)内人员一律居家,不得集聚、串门、走动。

对违反规定的,公安部门将按照《关于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知》中“七个一律”的要求予以严厉打击。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检监察机关将一律严肃问责。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解除管控时间另行通告,请广大群众自觉执行!

此前消息:

关于在温岭全市实施出行管控措施的通告

(第10号)

当前疫情防控已到了最为关键的时刻,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出行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市民出行。市民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重要岗位上班外,原则上不得外出。

二、实行临时交通管制。严格控制人员进出,进入温岭各卡点对非温岭籍车辆、人员一律劝返。

三、对已发现确诊病例的村(社区)、小区等重点区域,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人员进出,仅允许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戴上口罩出门采购生活物资,或者由属地做好生活保障。

四、严禁人员聚集,严肃处理打牌、打麻将等聚集活动,严禁一切聚集性的活动,包括集聚聊天、跳广场舞等。

五、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亲戚,带动朋友、邻里,协助村(居)工作人员劝导村(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六、对拒不听从村(居)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将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一律严肃问责。

温岭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8号)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上级要求,决定自2月3日零时起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从严实施人员流动管控。现通告如下:

一、从严控制出行。全县人民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公务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基本生活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重要岗位上班外,一律不出门。

二、从严实施管理。所有城区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只保留一个进出口,村居内部分道路实施临时性封闭,村(居)民凭身份证进出,进入必测体温。对已发现确诊病例的村居、小区等重点区域,严禁人员进出,仅允许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戴上口罩出门采购生活物资,或者由属地做好生活保障。

三、从严交通管制。进入仙居各卡点的,对非仙居籍人员一律劝返,执意来仙的一律采取集中隔离措施;对从湖北、温州、温岭、黄岩等重点区域返回的仙居籍人员,一律采取集中隔离措施;对从非重点区域返回的仙居籍人员,无身体不适症状、确需返仙(如在仙工作、生活、学习等特殊情况)的人员,做好家庭情况、住址、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登记,由乡镇街道负责严格落实居家隔离14天(自返仙日算起)。

四、从严依法打击。对拒不听从村(居)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从严从重打击。

五、从严问责处理。对违规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律严肃问责,领导干部一律予以停职处理。对违规的村两委干部一律予以免职(停职教育)处理,情节严重的不得作为下一届村级组织换届人选。

之前所发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解除管控时间另行通知。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路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6号令

为进一步防控疫情,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市场返工潮带来的输入性风险,路桥区内各企业、市场不得早于2月17日24时前复工、复市,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请各企业务必通知本企业所有员工,凡是目前(2020年2月2日)不在路桥的员工,在未收到企业通知前不得返回路桥。若企业未劝阻到位,将严肃追究企业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擅自返回的员工由企业自行安排隔离,实施14天医学观察。

路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路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2号)

当前路桥区疫情防控已到了最为关键的时刻,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出行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临时交通管制。严格控制人员进出,进入路桥各卡点的非路桥籍车辆、人员一律劝返。

二、市民外出必须佩戴口罩。政府机关、超市、菜市场、电梯等机构和公共场所、空间拒绝不戴口罩者入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

三、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亲戚,带动朋友、邻里,协助村居工作人员劝导村居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四、14天内有湖北、温州等重点疫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员,必须及时向区防疫指挥部或所在镇(街道)反映。对故意隐瞒不报或在工作人员询问时不如实告知,造成疫情防控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路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82918900

路桥街道:82444794

路南街道:82435333

路北街道:82527048

螺洋街道:82350758

桐屿街道:82335515

峰江街道:82688122

新桥镇:82660000

横街镇:82655012

蓬街镇:82720303

金清镇:82881003,82884003,82885086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共同配合支持,自觉做好防护,坚定信心,万众一心,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路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以上内容来源台州发布、温岭发布、仙居发布、路桥发布、黄岩发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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