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近日通过官方微博公布了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弄虚作假查处典型案例,包括安徽滁州德轮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案,西抚州宜黄县金丰纸业有限公司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案等。

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设备联网,是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所规定的一项重要环境管理制度,是加强生态环境监管、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环境质量改善效果如何,必须依靠环境监测数据来评判,总量控制制度怎样进一步完善,也必须依靠监测技术体系支撑。正因为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相关数据是进行判断乃至下一步抉择的依据,那么数据真实显然是环境监测以及整个环保工作的底线。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典型案例(环境监测数据造假)(1)

资料图

明白了这一点就会认识到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性质是多么恶劣。

性质很恶劣,手段则堪称荒唐可笑。“为逃避监管干扰自动监测设备而故意粘贴黑色绝缘胶布,并于检查当日12时36分将其揭除,导致自动监测数据失真”,“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正在排放废水,自动监测设备采样头被插入一个铁桶内,以水管连接自来水龙头将自来水接入铁桶,使自动监测设备抽取铁桶内自来水采样监测”……煞有介事地做假,岂不是把环境监测当作儿戏?

现在,生态环境部对这些案例进行通报,并把包括刑事惩罚在内的处理结果公之于众,证明环保相关法律并不是没长牙齿的老虎,有利于以案释法,发挥出法律应有的警诫效应。

同时,熟悉环境监测工作的人士也透露,通报案例中作假的方式虽然拙劣,却并不自今日始。

排水口“吐”着脏水,烟囱冒着黑烟,在线监测设备却显示达标排放,监测软件“动手脚”,空气样本作弊,人为设定污染上限,在监测数据上做手脚可谓由来已久。一个轰动一时的案例发生在西安,当地环保局官员于2016年偷配钥匙并记住密码,用棉纱堵塞空气采样器,致使数据异常……

对照一下不难发现,时隔多年,作假的手段其实并没有升级。手段不高明,暴露的风险不低,仍然照做不误,这是否说明作假者十分嚣张?

作假者如此嚣张,自然是有原因的。一方面,作假与否,牵涉着很大的利益。另一方面,尽管像这样低劣地做假,其暴露的概率很高,但作假者显然对此存有侥幸心理。

究竟是什么让这些作假者心存侥幸?最近环保督察组被“盯梢”的事件颇有说服力。

“如有企业人员看到‘京PXXXX’这个车牌号要注意,这是中央(第五)督察组的暗访车,一定及时在企业群里通知。”人民日报报道,今年4月,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南多个地市进行下沉督察,然而下沉督察伊始,机动组“暗访车”的车牌号就被“有心之人”曝光“盯上”。

能够对环保督察组的暗访车辆进行精准定位,这不但需要有心,恐怕还需要有力才行。人民日报指出,地方党委政府承担着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公职人员更当是坚定的履行者。如果玩弄起“利用微信群锁定督察组”等手段,肆意刺探行踪甚至帮助企业弄虚作假,必定难辞其咎。

把环保督察组当作盯梢对象,在环境监测中大肆造假,其中反映的当然不仅仅是企业的问题。

看来,要真正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就必须拆散环保违法中形成的利益共同体,而要做到这一点,不能不加紧扭转畸形政绩观,并探索更多更有效的监督方式。

文/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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