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氏孤儿》是中国传统戏曲中的经典悲剧,也是第一部为西方人熟知的中国戏剧作品,伏尔泰以此为原型创作了有西方特色的《中国孤儿》,在欧洲风靡一时。

赵氏孤儿最后怎么了(才明白赵氏孤儿的残忍)(1)

赵氏孤儿画本

但在中国历史上,《赵氏孤儿》的故事梗概却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历程,今时今日所看到的版本与最初的记载相差甚远,无论是人物设定,还是故事缘起,都天差地别。

最早的《赵氏孤儿》出现在《左传》,除此以外,《春秋传》和《谷梁传》也都有涉及, 但《左传》记载最为详细,其中提及赵武的母亲在丈夫赵朔死后,与叔公赵婴私通,丑事爆出后,赵婴被同族的赵原、赵括放逐,怀恨在心的庄姬为了给情夫报仇,在弟弟晋侯面前谗言赵家,导致赵氏一门被灭,“赵庄姬为赵婴之亡故,谮之于晋侯”。但庄姬却因为特殊的身份得以保存,并生下儿子赵武,除此以外,并未有关于复仇的记载。

《左传》的记载真实性如何,无法考证,但《史记·赵世家》对此事的记载却截然不同,庄姬的反面身份被完全淡化,赵家的灭门变成了奸臣陷害忠良所致,屠岸贾走上了历史舞台,除此以外,公孙杵臼、程婴、韩朔也纷纷登场,一场家门丑事引发的血案被转变为朝堂之上的正邪之争,而赵武的戏份也变得重要起来,由一个襁褓中的幸存孤儿化身为背负血海深仇的家族希望,俨然是中国版的哈姆莱特。

赵氏孤儿最后怎么了(才明白赵氏孤儿的残忍)(2)

对赵氏孤儿情有独钟的伏尔泰

到了元代,《赵氏孤儿》再次发生蜕变,司马迁笔下,赵武被程婴藏匿在深山中长大,代他赴死的是公孙杵臼从别处找来的无名婴儿,纪君祥为了扩大戏剧冲突,将赵武放到屠岸贾府上,并成为他的义子,而那位无辜的婴孩,变成了程婴自己的孩子。

不能不说,纪君祥真是悲剧大师,这么一改,戏剧的张力陡然变大,无论是其中被砍成三段的父子亲情,还是反戈一击的王子复仇,都能轻而易举的击穿看客的情感,进而引发共鸣,流出泪水。

《赵氏孤儿》的故事流传至今,纪君祥功劳数第一!

在纪君祥笔下,程婴和公孙杵臼的形象被大大提升,进而幻化为中华传统文化中忠义的化身,这其中,前者以自己孩子的性命换取赵氏家族残存的一点骨血,牺牲个人家庭小义,成就君臣父子的大义;后者更是舍生取义,用性命获得屠岸贾的信任。经过两人的渲染,“义”成为戏剧的主旋律,在崇尚三纲五常的封建社会,这无疑是一种无可辩驳的政治正确和文化超越,《赵氏孤儿》能在漫长的岁月中被官方和民间共同接受,也就不足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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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大爷版本的程婴

其实在纪君祥之前,程婴和公孙杵臼就已经是王朝忠义表彰的常客了,尤其是宋朝,开国者赵匡胤以春秋赵氏后裔自居,自然要对两位先祖的恩人加以歌颂,“靖康之耻”后,岌岌可危的赵家王朝需要树立一个悲情形象来唤起百姓的共鸣,以挽回江河日下的政局,赵氏孤儿的历史地位再度被抬高,绍兴二年,南宋大张旗鼓的祭祀程婴和公孙杵臼,绍兴十六年,封程婴为忠节信诚侯,公孙杵臼为通勇忠智侯,韩厥为定义成侯,此后一路加封,急病乱投医的赵氏希望借此唤起治下臣子百姓的忠义情怀,同仇敌忾,挽救危局。当然,这些做法也收到了一定效果,例如文天祥、陆秀夫就以程婴自比。

纪君祥原名纪天祥,虽然生卒年不详,但从其名字可以看出,他的父辈对文天祥公怀有深厚的敬意,其本人更是以宋朝遗民自居,异族统治带来的失落感和中华传统文化的浸染,让他对《赵氏孤儿》的情感较司马迁更为强烈,后者虽然被处以宫刑,忍辱偷生,却是生活在开疆拓土的大时代,不可避免的受到民族主义的鼓舞,所以即便有心悲情,也是浅尝辄止,他对《赵氏孤儿》的改编就充分体现了这种时代的特征,原本是家族丑闻,变成了宫廷上的正邪斗争,侧面反映出汉武帝时代,皇帝开始变得高高在上,矛盾下放到大臣之间,但故事的核心和最终出路,依然是忠君爱国的大团圆。而前者却是典型的亡国奴,他对赵氏的困境感同身受,剧作家的身份又让他对小人物的悲情刻画得心应手,这也是这一版本的《赵氏孤儿》更加催泪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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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比程婴的文天祥

但今时今日的日慕乡关却无法认同这种情感,甚至隐隐觉得有些可怕。

在纪君祥的笔下,程婴牺牲自己儿子的性命,挽救赵家公子,变成了忠义的模范,仿佛那个妻子十月怀胎产下的儿子,只是家里一个物件,如何处置全然在于他的一念之间,父母对子女的爱,孩子作为独立个体所拥有的生存权,全然被儒家文化中的忠义掩盖,变成了微不足道的牺牲品。没有人问过,那个新生命的意义在哪里,仿佛他的出生,就是为赵家公子做替死鬼。

而赵家公子的特殊身份,让他天然具备更大的生存权力,不仅是懵懂无知的程家儿子要为他丢掉性命,作为他们家门客的公孙杵臼,更加义不容辞,主辱臣死、为主尽忠的传统文化戏码被发挥的淋漓尽致。

无论是程婴的大义,还是公孙杵臼的忠义,都源于儒家文化中孔夫子对“义”的设定,《中庸》对此的解释为:义者,宜也。可以解释为做合适的事情。那么在当时的文化背景下,做什么事情才是合适呢?这又要追溯到儒家的另一个理念:“仁”。孟子曰:居仁由义。“义”是“仁”的出发点,“仁”是“义”的外在表现,鲁迅口中的“仁义道德”便源于此处。而“仁”被认为是儒家的终极美德,所谓“仁者爱人”,就是对“仁”最精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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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义是这出悲剧的核心思想

既然是爱人,当然也包括爱自己的孩子,那么为什么程婴要用自己的孩子去交换主人的孩子呢?

这就牵扯到儒家的第三个理念“礼”。

“礼”是个很奇怪的词汇,如果说“仁”可以解释为善良,“义”解释为正义,那么“礼”却很难从字面去翻译,更像是一种基于社会地位的等级秩序。《荀子·礼论》提到:礼使“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孔夫子认同了这种说法,他曾自言: “贵贱无序,何以为国?”

如果按照这个脉络分解,程婴的做法就很清楚了,赵家是天潢贵胄,赵武的生存优先级当然高过程婴的孩子,如果非要二选一,自然要优先保全赵武,至于襁褓中的儿子,只能怨命运低贱,孩子自己怎么想并不重要,一则他刚刚出生,尚未有意识,二来他是自己的儿子,按照礼法,做父亲的有权为他做决定。

公孙杵臼也是,虽然他是有自我意识的成年人,但传统文化的渲染让他义无反顾的选择用自己的性命换取赵武的性命,取义成仁,不是儒家道德的最高境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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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藏匿赵武的藏山

当然,这样解释并不表示程婴和公孙杵臼就的麻木的面对主人一家的冤死,他们完全可以用其他手段为主人报仇,但这又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主人的仇,最好由主人的血脉亲自来报。

为什么要坚守这种“血亲复仇”呢?依然要回到传统的儒家礼法。

无论是赵朔还是屠岸贾,都是上层的士大夫阶层,他们的恩怨应该由自身阶层的人来处理,其他人可以参与,却无法替代,以下克上,于礼不和。

解读到这里,《赵氏孤儿》的终极伦理就完全清晰了,本质上来说,这依然是士大夫阶层的一场仇杀,而忠勇的门客在“礼义”的感召下,用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帮助主人完成复仇,大肆渲染的父子人伦不过是“礼义”的垫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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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穗47义士

这种思维并不是孤立存在的,饱受中华文化影响的日本,也诞生了类似案例,德川幕府时代赤穗地方的城主浅野长矩,因为与吉良上野介打斗,被责令切腹自杀,在他死后,四十七位家臣矢志不渝,为主人报仇,并在成功以后集体切腹自杀。这便是日本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忠义楷模: 赤穗47义士。美国作家鲁思·本尼迪克特在其著作《菊与刀》中将家臣这种思维模式定义为“义理”,并称之为日本独一无二的文化产物,她不知道,所谓的“义理”,不过是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分支,与“义”是同一概念。

也正因为这种今日看来有些陈腐的尊卑等级思想,《赵氏孤儿》在西方国家被做了刻意修改,例如伏尔泰的《中国孤儿》,就把两个婴儿的生存权对立起来,女主伊达美理直气壮的质问丈夫:凭什么把活儿子拿给死鬼作贡献? 名分哪抵得上父和夫两个名称的神圣! 父子之亲夫妇情,这才是根本纲纪,才是整个民族的天然义务和维系。这纲纪是神授的,其余的都是人为。

不能不说,伏尔泰成功的将西方天赋人权的观念植入到中国传统文化故事中来,让《赵氏孤儿》有了崭新的内涵,更加人性,也更加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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