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必烈建立的元朝,结束了自唐末藩镇割据以来中国的南北对峙、五六个民族政权长期并存的分裂和战乱局面,推动了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巩固和发展,忽必烈采取的“汉化”政策和措施也起了一些促进作用。但元朝政权始终是代表着蒙古贵族统治阶级利益的政权,它以蒙古贵族统治者为核心,联合了色目人和汉人的上层阶级,对汉人和国内其他民族(包括蒙古族)的下级人民进行剥削、奴役和镇压。
终元一代,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非常尖锐,人民的反抗此伏彼起,最后爆发了红巾军领导的农民起义。
元朝疆域
元朝廷内部自公元1294年忽必烈死后到公元1333年妥欢贴睦尔(顺帝)即位,四十年间换了十个皇帝,皇室贵族之间互相倾轧,流血斗争不断,统治者内部的分裂削弱了统治力量,也使社会更加动荡不安。忽必烈以后的元朝皇帝大多不理朝政,只图享受,过着穷奢极欲的糜烂生活,大肆挥霍搜刮来的民脂民膏。每年赏赐亲王、功臣(所谓“岁赐”)和“作佛事”所费的钱财更是惊人。这就使得财政入不敷出,只有滥发纸币,多方收税,加重对普通百姓的剥削。而作为“帝师”的喇嘛僧倚仗权势,不仅享有各种政治特权,而且在经济上也捞到了不少实惠。
蒙古贵族
元朝末年,蒙古军队也日益腐化,丧失了战斗力。明初叶子奇评价元朝的军队说,元朝自平南宋以后,太平日久,民不知兵。将家之子,累世承袭,骄奢淫逸,贪图享受,不懂武事。“但以飞觞为飞炮,酒令为军令,肉阵为军阵,讴歌为凯歌”。这样的军队战斗力可想而知。
元朝军队
除了政治和军事原因,元朝灭亡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阶级矛盾。元朝存在着等级歧视制度,一种常见的说法是将臣民分为四等,第一等是蒙古人;第二等是色目人,包括西夏人、维吾尔人和中亚的各族人民(一般称西域人或回回人);第三等是汉人,包括金朝统治下的汉人、契丹人、女真人、高丽人等;第四等是南人,即南宋统治下的汉人和西南各族人民。这种划分反映在一系列不平等的政策和规定中,蒙古人一切居上,色目人因被利用监视和统治广大汉人地区故受重视,其地位仅次于蒙古人。汉人和南人地位最低。
农民起义
元朝统治者为了巩固封建统治,确保蒙古贵族对广大汉族人民的控制和剥削,实行了民族歧视和压迫政策。从法律上和政治地位上看,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待遇是不平等的。但是,“民族斗争,说到底,是一个阶级斗争问题。”在元代,各族人的实际地位是以阶级划分而不是以民族划分的。贫穷的蒙古人民依然受剥削和奴役,有的被卖为色目人和汉人的奴婢,甚至被当作奴隶贩运海外;而有些汉人官僚和大地主依然广占田地,一同参与到了剥削下级贫苦百姓的队伍中。
正因如此,元末农民战争是以汉族人民为主体,包括蒙古、色目和其他各族贫苦百姓在内的,反对蒙古、色目、汉人的统治阶级的斗争。农民军提出的反元复宋、“驱逐胡虏”等带有民族斗争色彩的口号,这在当时蒙古族是最高统治者的情况下是可以理解的,它也有一定号召力,但这不是斗争的实质问题,实质问题还是阶级斗争。
元末农民战争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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