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7月起,2019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27700元,下限为南京市2019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南京在职人员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数额最高可达6648元。
每年7月南京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根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此次调整的范围对象为2019年6月30日前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职工。
调整标准是:2019年度缴存基数为2018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18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277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19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待有关部门公布后另行通知)。职工工资应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总额组成和本市的工资总额规定确定。
紫金山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调整后的最高缴存基数27700元,缴存比例为5%-12%,依据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为1:1计算,缴存职工的公积金账户每月的缴存金额上限可以达到27700*12%*2=6648元。
据介绍,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2019年7月1日开始执行。
紫金山记者 钱建芬
实习生 李晨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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