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志明律师
今年的春节档电影总的来说很火,很劲爆,但这一情景不出意外。
昨天猫眼电影发布了一个联合声明:
声明说:今年"春节档",七部大片云集,电影市场热闹非凡,题材覆盖喜剧、科幻、悬疑、体育、动画等,相比往年更加丰富多元,真正体现出一种"最强春节档"的实力。
猫眼电影的这段话反映了今年春节档电影的现状,但这在“热闹非凡”的基本面下,也有一些不和谐的东西,除盗播、盗录外,还有网络上损毁电影的言论。不管是用硬损,还是高级黑、低级红的损,都得要警惕,要抵制,要谴责。
作为一名律师,我非常支持《流浪地球2》、《熊出没之伴我"熊芯"》、《中国乒乓之绝地反击》、《满江红》、《交换人生》、《无名》、《深海》等七部电影旗帜鲜明的声明。这是我的态度。
同时我作为律师,觉得电影《交换人生》对律师职业的刻画不厚道,不尊重,不了解,对律师职业的编排是严重错误的。这也是我的态度。
《交换人生》是由苏伦执导编剧,雷佳音、张小斐、张宥浩领衔主演,沙溢、刘敏涛、余皑磊特别出演,丁嘉丽、吴彦姝、杨恩又、曹桐睿主演,岳云鹏、杨迪、徐志胜、宋家腾特邀出演的奇幻喜剧电影。
仲达(雷佳音 饰)与金好(张小斐 饰)相亲后,意外和暗恋金好的少年陆小谷(张宥浩 饰)换身,并误打误撞交换了家人,开启了令人捧腹有笑有泪的奇“换”之旅……
电影里的仲达是一名律师,一个利欲熏心、见钱眼开、唯利是图的律师,棺材手里伸手——死要钱,律师在电影里就这个反面角色。
仲达律师向黑心商家要钱300万这个桥段直接让人无语,这是编剧和导演对律师职业彻底的无知,可谓可笑至极。律师收费(包括代收费)的基础是律师服务协议,是调解书,哪有动辄向人家口头要钱的。
再说,仲达在当地也是“大律”,傻不拉几在电话里向人家要钱的,这点证据意识没有?还有更可笑的是,仲达律师让人家打的“黑心钱“居然是打银行卡上,这不是自投罗网?银行卡溯源那不是小菜一碟?这么个水平的人怎么可能成为“大律”?
不仅仅如此,仲“大律“的恋爱还脚踏双舟,而这个秘密被陆小谷发现了。暗恋金好的年少气盛的小谷,不忍心自己的女神被渣律欺骗,和渣律一番争执,发生一场车祸,也因此小谷和渣律的人生交换了。
沉迷于金钱和美女,这就是一个律师的追求,一个律师的生活?
人生交换后,陆小谷和仲达得到了颠覆般的精神洗礼,用前天“法之剑“文章合家欢的《交换人生》,特别适合全家老小一起看!一句话表示:最终,这段奇“换”的旅程,让陆小谷收获了成长,让律师仲达净化了灵魂,让老师金好老师懂得了生活,也让更多的人明白了人生的真谛。
其实人生哪有靠交换就能丰润、圆满的,人生都是靠自己去打拼,去塑造的,你把力气用在哪里,就在那里开出花;你的爱撒到哪里,就在那里散发芬芳。
如果仲达律师真的是那么一个利欲熏心、玩弄感情的人,再怎么交换人生,也不会改变其本性。《交换人生》把反面角色安在一个律师身上,不知道主创人员存的什么心。
虽说本律对律师业爆料不少,批评不少,但都是基于事实的爆料和批评。《交换人生》对律师的角色塑造则纯粹是狗屁不通,以讹传讹,“吃了原告吃被告“恐怕就是编剧和导演对律师的含糊不清的认识。
影视、娱乐圈聘请律师之风很盛,动辄就是个律师函、律师声明,请问如果律师“吃了原告吃被告“,你们要聘请律师干嘛?给自己找”奸细“?
另外科普下,律师的具法律事务不是以律师的个人名义进行的,而是律师事务所名义,当律师向你提出“300万“费用的时候,你必须要求他提供律师事务所的书面协议和正规发票。没有律师事务所的书面协议和发票,”300万“律师费用注定是违法的。一个违法的要求,你怕他个锤子?
《交换人生》不仅仅对律师有严重的歪曲、误解,法律常识也是一塌糊涂,仲达律师的假冒商品民事案件一审已辩论终结,证人金好母女姗姗来迟,法院居然还能采信该证据,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从电影情节看,该假冒商品纠纷案件后来牵扯到刑事案件,那法院在审理中没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如果发现涉嫌刑事犯罪,主审法官应该对该民事案件中止审理,将案件移送公安处理。电影里这些基本程序一团糟,纯粹就是让观众嗨一回,根本不顾起码的法律常识。从普法方面看,《交换人生》也是完全失败的。
如果说电影有成功之处,那就是对坏人的嘲讽。渣律最后变成了一只鹅,面临成为餐桌上美味的风险。这算是一个黑色幽默,黑色给了观众黑色的眼睛,但希望观众能看到光明,如果在幽默中警醒,这倒是一个勉为其难的教育意义。
鉴于《交换人生》极度贬损律师,本律极度推荐观众热烈观看,以便于批判谴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