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个涉及儿童伤害乃至死亡的新闻频繁出现,搅动着内心的宁静。
2020年8月19日,一名男子因和女友发生争吵,为了发泄万丈怒火,竟然高高举起两人的亲生骨肉,重重地摔向沙发。孩子的母亲在看到自己的孩子受到如此伤害,第一想法不是保护孩子,而且拍摄视频留下所谓的证据。孩子因为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已经悲惨地离开了这个美丽的世界。
致孩子于死地的是孩子的亲生父母。
8月27日,江苏镇江润州区三茅宫新村小区内发生刑事案件,一名10岁男孩遇害。附近居民称,疑因男孩父亲与舅母有染,其舅舅将男孩杀害。
致孩子于死地的是孩子的亲生舅舅。
近日,一则“哈尔滨女童失踪一晚,次日回家多处是伤”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牵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网友的心。9月1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发布警情通报:2020年8月29日晚,道里公安分局接报警称,一名5岁女童被人领走。分局相关部门迅速开展工作,于8月30日早将涉嫌强奸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抓获,并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受害女童的父亲周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刘某某被批捕“希望法律严惩他”。 从政府到社会各界好心人的举动,让心痛的女童父母得到了一些安慰。
伤害孩子的是熟悉孩子的邻居。
看了以上三个案例,内心难以平复。虽然,最早的案例已经过去了半个多月,对我的冲击却深深刻在心里。
坦诚地说,如果是发生在成年人的身上,我可能不那么难受。因为,在我心中成人有自主意识和一定的自立能力。但孩子却缺少这两方面的保护,需要的是家人、朋友来给予,遗憾的是以上的案例给了理想一记响亮的耳光,因为伤害他们的却是他们最信任的人!
为什么会有如此之大的差异呢?伤害孩子的是自己的亲人,保护自己的也是自己的亲人?酿成悲剧的原因是什么呢?
想起孔子评价颜回“不迁怒,不贰过”的故事。这是孔子对于颜回的高度肯定,甚至于孔子自己都说,这点他不如颜回。
什么意思呢?
在孔子心目中,能够做到“己事不迁怒他人,不二次犯同样的错误”是一件难能可贵的品质,也是需要一生的历练。
对比孔子之言与上面的三个案例可见,家人、亲人残害孩子都有其迁怒的本性。原本错都不在孩子,只因父母矛盾吵架就迁怒于2岁孩子?只因孩子爸爸疑与舅妈有染就被舅舅迁怒?可怜的孩子都是迁怒的牺牲品。
相信一点就是,他们的迁怒行为绝对不是一时的兴起,而是长期习惯的使然。也就是说,他们经常犯迁怒他人的过错,但从来没有为此而改过,一错再错,终成大错。酿成了对自己、对家庭,尤其对于无辜的孩子造成的无法挽回的伤害。
哈尔滨的性侵案例,是典型的熟人伤害孩子的事件。何故?
目前,没有听到有因为与孩子家人不悦而迁怒于孩子的证据。做一猜测,从其作为被遗弃的孩子及未婚的事实可知,其内心未必充盈、完满,存在着对于自己的否定、对于不确定他人的不满: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是我被遗弃?为什么是我单身?为什么是我不被喜欢?
遂迁怒于不特定的他人,你们珍视的我都将破坏。
此次案发不代表不存在过往,这也许是其屡次“贰过”的结果。2岁女童作了其迁怒他人的牺牲品。虽是猜测,应是有迹可循的。
我们评价既往事件,并非就事论事,希望找到此类事件的共同原因,期望能够从根上发现问题,从根源解决问题,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故此,怎么办呢?
对此,我们需要关注四类因素:
· 社会的关注与拥护;
· 家人的重视与保护;
· 外人的需求与获益、风险与成本;
· 孩子的意识与能力。
首先,这里最为欠缺的就是孩子的意识与能力,因为年龄小,不具备意识和能力,代理人的责任重大。
其次,我们看到,几件事情发生之后,社会都给予了极大的关注,这对于事情善后非常有益,若能够更进一步,推动从体系上、机制上解决此类问题的根源,相信会更加让人欣慰。社会的共识与推动将为孩子的成长撑起一片安宁的天。
再次,家人的重视与保护是孩子权益切实获得保障的根本。家人自身要不断地提高自身的修养“不迁怒,不贰过!”,为孩子营造一个安定祥和的氛围,让他人无机可乘。
最后,需要关注外人的需求与获益、风险与成本。他们的不当需求及从中获益是客观的存在,哪怕是不当的,这是我们必须承认的客观事实。短期我们能够做的就是筑牢社会、家庭的堤坝,让不良居心者感受到“贰过”的风险,提高“迁怒”的成本,使之收手。长期我们能够做的就是消灭客观事实存在的根源,让此类不当需求从当年的萌芽状态即被消灭,不会蔓延长大至今。
不迁怒,不贰过!
简单的六个字,我们一生的修炼。
惟愿,通过努力将有更多的人成为“不迁怒,不贰过!”阵营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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