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进入施工行业的小白对于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可能分不太清楚,下面就让我来为您解答,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有什么区别?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有什么区别?(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傻傻分不清)

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有什么区别

刚进入施工行业的小白对于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可能分不太清楚,下面就让我来为您解答。

缺陷责任期是指从工程接收证书中注明的竣工日开始计算,而期限需视具体工程的性质和使用条件的不同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一般来说缺陷责任期1年,工程总承包合同一般为2年。如果有在合同约定提前交付的单位工程,相对应的缺陷责任期为该单位工程接收证书注明的日期起算。需注意的是一个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意思是即使中途施工单位履行维修义务,缺陷责任期重新计算,但加上维修前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年,这也是为了施工单位的权益。因为缺陷责任期满后建设单位须将剩余的3%质保金给予施工单位,这是一笔相当可观的费用。

保修期是自实际竣工日起算(如果一次验收通过则为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发承包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质量的保修责任和范围以及期限。防水保修期为5年;供热、供冷系统为两个供暖季;设备安装及装修2年,工程主体为单位工程设计使用年限。承包人对不属于自身责任的原因造成的缺陷不承担维修的义务。如果建设单位委托承包单位进行维修,承包单位可获得相应的费用及利润。

所以综合来讲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相辅相成,保修期是缺陷责任期的延续,缺陷责任期是对承包单位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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