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时的妓女有官妓和家妓之分。所谓官妓,就是在公务活动陪酒跳舞唱歌的妓女,卖艺不卖身,家妓质量就参差不齐了,既有吹拉弹唱,色艺双全的绝色女子,也有做皮肉生意的,被称为暗娼,即卖身不卖艺。
但此类妓女处于食物链下游,社会地位不高,加上宋朝时烟花业竞争异常激烈,所以日子不是很好过。当时宋朝嘉州有位妓女便是这种情况,但屋漏偏逢连夜雨,某次准备工作没做好,生下了一位女儿,唤作郝节娥。
宋朝烟花女子
妓母所在的烟柳行业本来就很忙,如果再带着一位小孩生活,那肯定是没时间的。所以做生意和糊口之间只能选择一样,她于是狠下决心,在郝节娥几个月时便把她卖给了洪雅的一户清白人家做养女。
洪雅这户人家虽说条件也不好,但生长环境不错,郝节娥很小就懂得了礼仪廉耻的道理,三观很正。但女儿刚到十五岁时,妓母就耍泼打赖,活生生的把郝节娥要回了自己身边。
宋朝绣楼
妓母听了这样的话后,顿时暴跳如雷,心想这不是挖苦自己吗,于是用棍棒把郝节娥打得遍体鳞伤,嘴里还不停的咒骂洪雅那家人,怎么把女儿教成了这样,连钱都不会挣了。女人青春就十来年,不多挣点钱,等以后坐吃山空吗?
接下来的日子,妓母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反正郝节娥就是不听。妓母心想,明的不行就来暗的吧,只要她就范就行了,万事开头难,有了第一次就会有无数次。于是妓母和乡里的一位男青年定下骗郝节娥失身的妙计,这男青年也不是个好东西。
相传古蜀国的祖先蚕丛教会了人们蚕桑,因此宋朝时的川民每年都要祭祀蚕丛。这次祭祀完后,妓母便准备好一桌酒席,也请了女儿郝节娥参加。等母女俩前去时,郝节娥发现竟有位男青年坐在那里,吃惊之余便快步离开了。妓母眼见快煮熟的鸭子就要飞了,忙追上前去用力拉她,郝节娥力气小,被妓母按在桌旁坐下。
宋朝烟花女子
吃这顿饭郝节娥是很不愿意的,所以不顾众人的面子,把唾沫吐在饭菜中,然后又强行吃下去,如此这般许久,终于恶心得当场吐了一地。其他陪客见了这般场景都找借口溜走了,剩下的那位男青年也是厌恶不已,掩着口鼻离开了。妓母想从女儿身上赚的一大笔破身钱就这样没了。
傍晚回家的路上,妓母心中愤恨不平,对女儿更是恶语相向。郝节娥心想此生肯定无法逃脱作为娼妓的命运,走到某条河边时,借说口渴喝水,便义无反顾的跳入江中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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