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时光飞逝,检察情怀依旧,

曾经初次上庭的意气风发,

曾经伏案卷宗时的迷离怅然,

都随着时光的流转,

永恒地定格为灵魂深处那个有关检察的温暖记忆。

他们是检察事业辉煌发展的见证者,

更是为公平正义奉献青春韶华的亲历者,

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际,河南检察官微开设“豫检·我们的十年”专栏,邀请来自全省各地的基层检察官,以个人视角折射时代变迁,留下了属于他们的、在青春赛道上奋力奔跑的动人故事。

基层检察官看刑事检察这十年

郑州市惠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杨长海

请大家继续做好迎检准备(豫检我们的十年)(1)

请大家继续做好迎检准备(豫检我们的十年)(2)

自参加检察工作以来,我先后在起诉科、公诉科、办公室、政治处、监所科、刑事执行检察局、第一检察部等部门工作,渐渐积累了很多关于刑事检察工作的认识体会,对刑事检察工作的发展方向、办案模式改革、工作重点难点、提高工作能力的方法也有了一些思考和研究。

刑事检察的这个十年,是检察监督改革显著的十年,是检察体制不断改革的十年,是检察监督理念不断完善的十年。先后经历了刑事检察工作从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分设不同部门履职,到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的确立,确立了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刑事检察监督办案责任制不断科学和优化,检察官责、权、利不断清晰明确,检察官积极性不断提高,办案的责任心和办案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和提升,落实刑事司法政策更加自觉、全面,办案质量和效果不断提升,努力追求检察监督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当前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刑事检察官要站在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侦查员、公诉人、法官、辩护人等不同主体的不同角度,对案件进行综合审查研判,以准确作出捕与不捕、诉与不诉的决定,精准对作出起诉决定的被告人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

这十年,从一名刑事执行检察官到一名刑事检察官,履行了对刑事诉讼监督全过程的监督职责,对刑事诉讼监督理念和职责任务有了更加全面深刻的理解和实践。

刑事检察是一个政策性、法律性、实践性、经验性很强的专门性工作。十年的检察工作经历,是一名检察官成长的必要条件。检察官是一个需要不断思考总结、学习实践和坚持的职业,也是一项需要一代代检察人不断努力、传承的职业。这也是我这么多年初心不变的目标——努力通过自己的力量,为检察事业添光彩,为国家各项建设事业做贡献。

十年未检 不改初心

开封市祥符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郭静

请大家继续做好迎检准备(豫检我们的十年)(3)

今年,我们未检部门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发现辖区部分商户假借“音乐餐厅”之名从事歌舞娱乐经营,容留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的线索。通过调查取证,我们认为该案可能存在行政主管部门怠于履职的情况,随即作为公益诉讼线索立案调查。

在明确监管责任后,我们依法向区文广旅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同时监督市场管理部门、文化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主动履职,打击违法行为。此案是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全面推开后,我们针对行政部门怠于履职行为开展专项法律监督的成功案例。

记得在2012年,由我牵头在当时的公诉科成立了未成年人案件办案组,受理涉未成年人案件。2015年,祥符区检察院单独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后更名为第五检察部),随后设立了“阳光树”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但因当时的检察监督绝大部分仅限于诉讼监督,但仅对学校宿舍安全、校园性侵等可能引发违法犯罪的安全漏洞依法提出检察建议。

新时代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期待已经从“有没有”到“好不好”向“更加好”转变。2021年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全面推开,进一步拓展了未检职能,特别是公益诉讼。我们也在实现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快速发现、快速受理、快速惩治的同时,开展针对损害未成年人利益的怠于履职行为开展专项法律监督,真正让“1 5>6=‘实’”。

始于忠诚 久于热爱

嵩县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 田晓蕊

请大家继续做好迎检准备(豫检我们的十年)(4)

2012—2022,感觉也就是一转眼,我已进检察系统整整十年。十年前,我是青春飞扬的女大学生,站在检察院大楼前,感觉自己是手持惩恶扬善利剑的检察战士;十年后,我成为两个孩子的妈妈,一步一个脚印,在组织帮助和个人努力下,顺利成长为一个可以成为行稳致远的基层检察人。

十年里,从侦查监督到未成年人检察,再到综合业务部,从稚嫩到成熟,从忐忑到从容,抗住了艰辛与压力,遇到了更好的自己和更专业的法律监督体系。

2012年刚到侦查监督部门,老干警还习惯称之为“批捕科”,主要业务是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发挥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职能;2014年,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上线,审查报告模板专门设置法律监督模块,引导办案人强化监督意识;2015年到2018年,随着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深入开展,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日益凸显;2019年,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我到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两年时间内,办案间隙我几乎走遍了嵩县所有的山山川川,形成统计分析报告3篇、制发检察建议2份,推动县政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专项行动2次,牵头与县法院、县司法局等单位会签文件5份……是的,我不再满足于办案,我要尽力推动解决案件反映出来的社会问题;2021年,因工作需要,我被组织安排到了综合业务部,站在着眼服务“十大检察”的角度,我深切体会到了检察机构改革的专业性和利民性,也更加坚定了做精检察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始于忠诚,久于热爱”,我由衷地庆幸自己选择了检察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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