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资金超过5360万

以投资物流项目的名义,以高回报为诱饵,向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超过5300万,造成被害人损失超过3500万。近日,福州鼓楼法院公开对一起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案件作出了一审宣判。

涉案金额5600万可以落网吗(涉案五千多万300多人受骗)(1)

经审理查明,2012年,另案处理的梁某余从他人处收购了广州市龙飞扬物流有限公司,之后在上海、厦门、福州等地成立了分公司,采取了业务员上街发传单的这种宣传方式,以投资物流项目的名义,以年息24%-35%的高回报为诱饵,以加盟合作、借款等名义,向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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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被告人项某生于2013年8月入职龙飞扬福州分公司,并担任总经理,负责管理公司,福州分公司就采取上述方式,向300多名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超过5360万元。

鼓楼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 程羽

福州分公司是不负责经营的。它所有吸收的资金,全部都流向了广州龙飞扬的总公司。

截止到案发,这300多名集资参与人的损失超过了3500万元。

一审获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30万

福州鼓楼法院审理后,当庭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项某生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老年朋友们,选择投资项目时,需审核经营者的资质,应选择正规合法的投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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