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成的请举手!

原创 2018-01-03 笔画君 姓名笔画

沉默的人就该永远沉默(每个人都有权利保持沉默)(1)

在议会的表决方式中,对一项决定和决议的表决一般有三个选项:赞成,反对,弃权。在这三个选项里,普遍做法是赞成、反对都要投票,如果既不投赞成,也不投反对,则计入弃权票。因此,很多国家议会并不需要议员明确表示弃权。至于未按表决器,拿了选票却不来投票的行为,严格地说都应该归类为弃权。

弃权,说得通俗点,就是无动于衷。尽管对于简单和绝对多数决而言,弃权也意味着否决。当然,如果一项选举或者表决要求的是相对多数,只要获得最多的票就可以通过,不要求过半数,弃权才不具有否决效果,许多国家的选举就是这么设计的。另外,在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一票否决制之下,常任理事国的弃权也不同于否决。

所谓无动于衷,不是说大脑一片空白,没有意志表示,而是对于选举表决对象不持任何立场而已。

所谓立场,就是站队,就是和所要选择的对象保持某种伙伴或是排斥关系。赞成中国加入联合国,就是希望和中国一起在联合国这个大家庭里,反对的,就想排斥中国。弃权的呢?就是中国进不进联合国,他都无所谓。进来也行,不进也行。

除了不持立场的弃权,任何立场,都应该用行动表达出来。爱你在心口难开,哪个美女会看上你呢?逻辑上也说不通。比如一些地方人大在表决的时候,采取赞成的不举手,反对和弃权的举手,然后拿总人数减去反对和弃权数,等于赞成数,其实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

在这个案例中,主持人要接连说三句话,第一,赞成的请不要举手,第二,反对的请举手,第三,弃权的请举手。问题是,当他说赞成的请不要举手的时候,其实已经对赞成这个选项发起了一次投票,如果确实没人举手,是不是表示一致通过了呢?既然都一致通过了,再让反对和弃权的举手就显得毫无意义。

如果这个主持人聪明一点,只说:现在开始投票,反对的请举手,弃权的请举手。那么,能不能拿到场总人数减去反对和弃权的等于赞成的呢?在赞成的不举手规则之下,不举手的人能认定为赞成吗?

这就是问题的关键。开头拿弃权举例已经说过,在表决中,只有弃权者没有立场。赞成和反对都是站队,都有立场。如果让赞成的不举手,这等于用默示代替同意。

严格地说,赞成的不动笔也是同一个道理。

作为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典型标志,沉默权是反对强迫自我归罪的结果。米拉达规则说: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放弃保持沉默的权利,你说的每一句话都会成为对你不利的呈堂证供。对此,《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3)项的表述是:在就对于其作出的任何刑事指控作出决定时,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不得被强迫作不利于他的证言或者强迫承认犯罪”的最低限度保障。

每个人都有权利保持沉默,但是,沉默不代表任何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