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属于技术岗位,是推动和发展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力量。教师职称原来为中学职称系列和小学职称系列,相互独立。

教师职称和专业职称区别(教师职称对照表)(1)

2019年,人社部对中小学教师职称等级实行改革,把原来分立于中学和小学的独立职称进行了统一划分,统一后的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五个级别。对照表如下:

级别

统一后级别名称

对应等级

统一前级别名称

高级

正高级教师

1,2,3,4

中学高级

高级教师

5,6,7

中级

一级教师

8,9,10

中学一级

小学高级

助理级

二级教师

11,12

中学二级

小学一级

员级

三级教师

13

中学三级

小学二级

小学三级

注:“特级教师”为荣誉称呼。

高校教师岗位级别对照表:

级别名称

岗位等级

教授

二级

102技术岗位二级

三级

103技术岗位三级

四级

104技术岗位四级

副教授

一级

105技术岗位五级

二级

106技术岗位六级

三级

107技术岗位七级

讲师

一级

108技术岗位八级

二级

109技术岗位九级

三级

110技术岗位十级

助教

一级

111技术岗位十一级

二级

112技术岗位十二级

根据文件规定,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因工作变动,申请技术岗位职称,须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同档次技术岗位资格,即:同级转换。若申请高一档次的技术资格,须在现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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