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阳网警在工作中发现,刘某某(男,25岁,高阳县人)多次通过微信发送他人车辆违章信息,存在贩卖他人车辆违章信息的嫌疑。2021年12月9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投案自首。
经审讯,刘某某交代自2021年9月份至10月份,其为盈利让解某某和邢某某非法查询车辆违章信息,并通过微信将非法收集的车辆违章信息贩卖给张某(另案处理)。
经统计,刘某某共计贩卖车辆违章信息800余条,获利5000余元。刘某某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目前,刘某某已被高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另外,解某某、邢某某因违法情节轻微,另案处理。
网警提示:
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公民的姓名、年龄、有效证件号码、婚姻状况、工作单位、学历、履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或者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数据资料。车辆违章信息也属于公民个人信息,也受法律保护,不允许侵犯!
素材来源:高阳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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