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本身就是灰色地带,有很多法律风险,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同人梗小说?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同人梗小说(科普同人)

同人梗小说

同人本身就是灰色地带,有很多法律风险。

大部分同人小说和同人漫画,是借助已有的作品进行再创作。比如迪士尼里冰雪奇缘,我觉得原著有缺陷,我自己写了个续写,画了个漫画。

这些小说呢,由于不用自我创作人物,世界观也是搭好的,所以写起来比原创小说容易。

画画也是,由于之前的作品给了人物设定,头发多长,眼睛多大,所以也省去了自己设计的步骤。

同人创作这种门槛低的特点,就迅速吸引了一些创作能力低的人,特别是年轻小朋友进行创作。

同时创作出来了,就可以精准的吸引那些同样看过这个作品的人,热度起来比原创快多了,是吸粉的不二之选。

聪明的ihuo已经发现了同人模式中的问题,假如我是作品的创作者,我好不容易写了个悲剧,你却给改成了喜剧,我能不能不爽?能不能让你删除?

答案是可以。比如我前面举例的迪士尼,人家就不允许同人创作,你创作就告你没商量。

经济方面,你同人创作者用我的世界观用我的人设,如果你出去赚钱,是不是缺德?你的同人水平垃圾,如果让别人误会我写的也这么差,是不是给我脸上抹黑?

所以当同人出版谋利,原作者通常不会善罢甘休,比如金庸就把江南告了,最后法院判的是不正当竞争。意思就是你书里的人物人名是我创作的,你不能用我创作的名字去赚钱。

插一句,当初周星驰电影里用了小龙女这个名字,还给了金庸版权费,值得大家学习。

所以同人一般是非盈利的。大多数不是不想盈利为爱发电,而是盈利了会被找上门。还有一些例外,接下来说。

还有一个问题。大家可以思考一下,大商业制作那些编剧是不是比同人作者水平高多了?吃了山珍海味再去吃路边摊,读者就吃得下吗?

答案是剑走偏锋。越是小众的,因为可选择的少,就越容易报团。

原作是男女之恋,我同人可以写他们分手了,写男主和他的朋友相爱了。原作是友情,我同人可以写爱情。原作是全年龄的,同人我可以写恋tong,可以写他们搞黄色。

迪士尼不开放同人是正确的。迪士尼的公主系列深受孩子喜爱,想想这些孩子因为好奇搜了同人发现一堆恋tong的,噩梦。

那有没有同人写的情节取胜,异军突起的?

也有,比如暮光之城的同人,换了个名字改原创了,就是五十度灰系列。

再说说中国市场的同人。

有不开放同人的,也有开放同人的。我国开放同人的作品,最后双赢的也有。

比如剑网三,比如全职高手。

版权方都开放了同人,并加以引导和管理,同人可以帮原著吸引新的读者,版权方可以让渡一些权力,比如授权同人出版。伊吹的画集就是正规出版的,游戏也鼓励伊吹创作,有不少人就因为伊吹的画入坑。

现在很多电视剧也鼓励同人创作,鼓励得多的是画,当宣传图用。文字的少。

最后再说一下真人同人。

真人同人的侵权点不在于著作权而在于名誉权和其他一般人格权,反对者的论点在于,明星没明确反对那证明他默认。或者是同名同姓的,你怎么就能确定就指的是明星。

这个可以参考微博上的造谣和反黑。人家没告粉丝也有权力反黑。

就算你在微博骂人骂的是黑称不是真实姓名,也一样会被认为辱骂本人,掩耳盗铃没意思。

如果说写明星被当成站街女郎的人设是否侵害了本人的名誉权,降低了社会评价还有讨论,那么众多的性行为小黄文肯定侵害了没跑。

由于司法成本和其他原因,目前还没有真人同人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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