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是一门简单又深奥的生意,一说就明白了,但需要做好这门生意却需要天时、地利、人和(换句话说:胆大、心细、脸皮厚)。

往简单了说,就是:拍土地、造楼、卖出去。设计可以请设计院、工程建设找总包、缺钱找银行、造一半就预售、资金回笼继续造另一半、交房卖完车位就结束了。

我见过不少烂尾楼,即便在上海这个地方,也有不少烂尾楼盘,唏嘘不已,也见过不少买了这种房子的老百姓,同情真的帮不到他们,媒体曝光和呼吁也没有本质上的用处,我们可能需要思考一些预售制度上的安排。

第一个问题:预售阶段,消费者就要决定买不买,就要交钱还贷款,可是啥也看不见,买的房子和实际拿到手的不一致怎么办?

售楼处能看到样板房、沙盘、VR眼镜、宣传册、销售的营销话术,以上都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效果图不能太当真,样板房复刻程度能到百分之多少,只有开发商自己知道。我之前因为工作的关系,一年要看十几个样板房。只能说,大部分样板房大致还原了设计的比例和尺寸,但是一定会有或多或少的美化手段。譬如说,为了让消费者感觉到空间是足够的,里面的家具一般都是特制的。譬如说,客厅尺寸不够放普通三人沙发的,就去定做一个缩小版的三人沙发,实际尺寸是二人沙发的大小,看上去你觉得是够了,实际坐上去就会发现,真的只够坐两个大人的。有的样板房卫生间比实际尺寸要大,人家说了,给你参考用的,没说和实际交付的一模一样。样板房是给你看房间格局和朝向的!不是让你看软装潢的!划重点

鉴于你不可能拿一把尺把样板房数据测量出来并全部记录下来,一五一十写到合同里面去,所以就算样板房和交付的房子有差距,消费者不能以这个为依据说开发商欺诈。等于看了个寂寞……就要决定是不是要买这个房子了,不好意思,都是这样的。

个人觉得不是很合理。真正能给消费者保障的是合同,如果大家仔细看合同的话,几件事情是确定的,譬如:房子的地址,楼栋在小区的位置,楼层,房间号,面积,大致的格局图和尺寸。为什么说是大致呢?因为允许交付的时候有合理误差,多退少补是有的,实际交付时还需要进行测绘,以实际面积登记到房产交易系统中。

关于精装修,有些开发商会清清楚楚的写在合同里面,用的什么材料,什么品牌,什么规格,地板冰箱洗衣机等等,有些开发商就非常敷衍,随便写两句,然后口头跟你承诺装修等级。不管怎么说,这里头有个法律上的问题,装修是赠送的。同样的房子,精装修可能5万,毛坯可能4万,但如果你按照5万的价格买一手楼盘,开发商给你的合同,就是5万,毛坯,合同附件写了,赠送装修。如果赠品与合同约定的不一致,是否可以申请赔偿?赔偿金额怎么计算?请法律专家来回答。以实际情况来看,如果装修不达标,维权是比较难,如果本来合同写的就模糊,认定违约的事实都是很难的。

个人建议:样板房也要备案,从内部格局、尺寸、精装修赠送的部分,全部都要备案。如果消费者拿到的房子和样板房不一致,或偏差较大,一样可以去维权。此外,合同条款要进一步规范。

第二个问题:交了房款,楼盘没有完工,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大概率是预售阶段的购房资金被开发商挪用去了别的项目,拆东墙补西墙,然后杠杆太高、资金链断裂、无法完工。为了防止资金挪用,房管部门一般都会要求开发商开立监管账户,申请预售证的时候,对这个账户进行备案,账户由银行进行监管,但实际上,开发商卖房的资金会千方百计的不进监管账户,就算进了,也会想办法给银行施压,把钱挪出来。银行很难管得很到位,很难掌握到底每一个买房人付钱都是什么节奏,很难去查每一笔支出到底是去了哪个项目……总有可钻的空子,哎。开发商高薪请那么多财务专家,这点小事情还搞不定么?

个人建议:要么取消预售,开发商只能卖现房。要么建立黑名单,但凡出现资金挪用的,查到一起,涉及的开发商、股东、个人、高管、财务全部拉黑,不允许再参加今后的土地招拍挂。

第三个问题:消费者买房如何避坑?

从老百姓的角度来看,力量真的很弱小,打个比方,开发商当初承诺在小区某地砌一堵墙,后来因为规划部门审批没有通过,不能砌,交房了以后,消费者看到没有,就去维权,开发商说,我也很郁闷。后来开发商学乖了,销售会跟你说,规划部门允许的前提下,这里会有什么什么,那里会有什么什么。类似的问题是学区,规定是说,期房不得承诺学区,教育部门只会根据现房来划分学区,那么对于消费者来说,又是买了一个不确定。如果是买五块十块的小东西,也就算了,动则百万千万的房子,人一辈子真的不会遇上很多次……样样事情都不确定的话,真的很扎心。

个人建议:尽量选大品牌的开发商,股东背景强大的,开发经验丰富的。虽然也不是100%能够保障的,但至少他们不会因为一个、两个楼盘砸掉了自己的招牌(因为一个楼盘发生烂尾,所有的银行看到新闻,都会给他们断贷,这个后果是难以想象的)。怕是怕那种,从来没有开发过楼盘的开发商,股东又不是本地的,不知根不知底,出了事情也不知道该去哪里找他们去,遇上这种烂尾楼,哭也没地方哭去……如果是一个实力比较强的开发商,至少一个楼盘出事,还可以去冻结他们其他的资产,不是吗?(虽然一般这种开发商的法务也比较厉害,隔离做的很好……但至少有希望啊!)

最后,还是希望审批部门、管理部门能够从制度上进行规范,譬如:土地出让、合同条款、预售审批、资金监管等方面。这些年已经改善很多了,往更好的方向在调整了,很欣慰。毕竟,咱不能希望每一个开发商都是慈善家,都能站在道德的高地上普惠大众吧,在商言商,利润最大化,本质上没有错。关键是通过制度和管理,把这个行业规范起来。

烂尾楼怎么避坑(烂尾楼的毛病到底出在哪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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