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养老保险中心公告(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威解答养老保险异地转移那些事)(1)

近日,不少市民拨打新闻热线,咨询养老保险异地转移的相关问题。记者就相关问题进行汇总后咨询了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作了具体解答。

问题一:姜先生之前一直在包头工作,近期工作地点从包头转为苏州,将在苏州开始缴纳养老保险。想要咨询跨省市的养老保险转移具体要怎么操作?

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异地转移,参保人可以直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也可以登录“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提出转移申请。提出申请后可以随时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社保转移申请审核结果查询”以及“社保转移进度查询”两个模块,实时查看审核结果,跟踪办理进度。

问题二:李女士称自己在多地工作过并参保缴费,想要咨询退休时该如何确定养老待遇领取地?

工作人员: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来确定领取地。

1.参保人的参保地和户籍地一致的,待遇领取地为户籍地。

2.参保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按照参保人缴费满10年的地方确定领取地。如参保人有一个以上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按最后一个满10年的地方确定养老金领取地;如参保人在所有地方缴费都不到10年,把参保人的养老关系和相关资金转回户籍地,由户籍地来支付养老金。

问题三:李先生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发现有3个月他在苏州和包头两地都有缴费记录,应该如何处理?

工作人员: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问题四:刘女士在户籍地参加养老保险并缴费,后发现原所在单位有一年没有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现要办理养老保险转移,应该如何处理呢?

工作人员:办理转移前应补缴欠费,若不补缴,也可以办理转移,但欠费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之后不再办理补缴欠费。

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前本人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本人向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补缴个人欠费后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同时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转出包括参保人员原欠缴年份的单位缴费部分。

本人不补缴个人欠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应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出的各项手续,其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个人欠费的时间不转移基金,之后不再办理补缴欠费。

问题五:张先生称自己工作一直不太稳定,未来到底去哪个城市工作还是个未知数,想要咨询之前在原参保地的社保关系是否需要立即转出?

工作人员:可以先不转,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定要转完。不管变换多少工作和社保缴纳地点,最后只能在一个城市领取养老金,特别是年轻人的职业发展变动很大,有可能今年在包头工作,明年去了苏州,后年又回到了包头。如果每次变动都要进行社保转移,这需要付出许多时间和经济成本。所以可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根据自己的养老金领取地,将所有社保统一转到一地即可。

(包头日报社融媒体记者: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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