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者权利(一)安全保障权,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普法课堂所有消费者怎么维权?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普法课堂所有消费者怎么维权
一、消费者权利
(一)安全保障权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二)知情权
1.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2.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等有关情况。
(三)个人信息权
又称消费者隐私权,私人信息不被非法采集非法披露的权利。
二、经营者的重要义务
(一)安全保障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1.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2.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3.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
(1)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
(2)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3)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二)质量保证
1.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2.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三)履行退货、更换、修理的义务
1.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
(1)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2)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7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
(3)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2.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
(1)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2)但下列商品除外: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3)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7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