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简称:浙江消保委)在其官方平台发文,质疑顺丰1元签收确认增值服务,认为此举涉嫌巧立名目收费,侵害消费者权益。消息一出,相关话题直接冲到了微博热搜。

顺丰没签收转寄怎么收费(顺丰签收确认收费1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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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顺丰回应称:这一增值服务是快递行业的通行做法,用户是否选择此项服务,不影响快件正常交付投递,通常只有寄方有特殊需求时才会选择,并不会对收件人收取费用。“这种口令签收服务最先源于珠宝首饰、3C电子以及奢侈品类客户的特殊需求,在常规交付签收之外,此类客户还希望在快件投递时,我司能够提供验证6位口令信息或收方身份证号码后6位的增值服务,以确保快件由寄方客户指定的收方签收,避免快件错投或妥投后的交易纠纷。”

一句“行业内通行做法”,说明这种收费方式普遍存在。问题是,普遍存在,一次小额收取1元就是合理的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早在2018年,国内首部快递法案《快递暂行条例》第25条显示,针对“快递员是否可以拒绝送货上门”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由此可见,将快件准确和安全地送到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手中,并采取必要措施和方式及时确认快递签收的准确性、及时性等,是经营者应当履行的合同约定,签收确认则是双方完成服务合同的“交割”形式,是一种与时俱进改善质量的必须。

“确认签收”的服务可以说是顺丰的创新,既可以提高投件效率,又降低了投件的错误率,有人赞同,有人反对,那么你觉得顺丰“签收确认”收费1元,是增值服务还是变相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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