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你对摸鱼式加班的看法(对于摸鱼式加班)(1)

网络上有人对一种“加班文化”作出总结:摸鱼式加班,意思就是领导没有下班,员工也不能提前离开。“虽然反感,但很无奈。”一位国企员工说,对这种摸鱼式加班没什么大惊小怪,据他所知,大多数企业都存在,“只是严重程度不同而已”。

摸鱼式加班既受到“加班文化”的影响,但与追求工作效率的“加班文化”又有所区别,摸鱼式加班很多时候就是一种“表演”,对于下属来说,是为了表现给领导看,让领导看到自己在“努力加班”,更多时候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领导就喜欢这种形式主义,员工于是纷纷投其所好,大家都摸鱼式加班,还有领导下班后喜欢在办公室耗时间,还不喜欢员工比他先下班,从而让员工们“陪绑”。

摸鱼式加班在职场变得越来越普遍,不仅是在办公室,一些员工还在朋友圈晒,就是为了让领导看到自己晚上、周末都还在加班,实际上,这些晒加班的员工很多都没有在认真加班。这样的摸鱼式加班,完全变成了一种形式主义。而对于被动摸鱼式加班的员工来说,摸鱼式加班更是对时间与精力的“空耗”。

加班成了盛行职场的潜规则,一些企业通过“加班文化”给员工“打鸡血”,不少企业盛行“加班光荣,不加班可耻”的“狼性文化”,正是这种畸形、病态的“加班文化”,成了滋生摸鱼式加班的土壤:明明不需要加班,领导、员工仍然通过摸鱼式加班来“装模作样”。

所以,要根除摸鱼式加班等职场形式主义,要先净化用工环境,企业要能真正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善待劳动者。除此之外,企业要能建立合理的奖优罚劣的管理机制,一切工作不能看表面,而需要通过劳动效率与劳动质量对员工进行合理考核,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职工要给予相应奖励,对于拖延、偷懒耍滑的员工,要予以相应惩治。

摸鱼式加班既损害劳动者权益,又损害企业利益,亟待予以遏制。只有让劳动者能通过自身努力获得应得报酬,同时也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摸鱼式加班才会没有生存空间,从而最终实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双赢”。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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