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为照顾柳直荀烈士遗孀李淑一的生活,有人请求毛泽东同志将李荐到北京文史馆当馆员。毛泽东同志在1954年3月2日就此事专门给秘书田家英写了一封信说:“李淑一女士,长沙柳直荀同志(烈士)的未亡人,教书为业,年长课繁,难乎为继。有人求我将她荐到文史馆为馆员,文史馆资格颇严,我荐了几人,没有录取,未便再荐。拟以我的稿费若干为助,解决这个问题,未知她本人愿意接受此种帮助否?”这事已过去近半个世纪,至今读来仍耐人寻味,令人感慨。
文章还写到,想来,以毛泽东同志的地位和威望推荐一位烈士遗孀到文史馆工作,应该不是难事。但也许恰恰是由于这种地位和威望,毛泽东同志格外严格要求自己。更为难能可贵的是,文史馆虽然“连拒数人”,毛泽东同志并未感到有什幺不妥,反而想到“未便再荐”。
揆情度理,柳直荀烈士的遗孀李淑一也许是有条件进入文史馆工作的。柳直荀是我们党的先驱者,是毛泽东同志的挚友,既有大功于革命,又遗厚谊于领袖。遗孀李淑一也是巾帼英雄,含辛茹苦支持革命,且教授国语多年,能诗善文,又是杨开慧的亲密朋友,深为毛泽东所敬重。然而,即便对如此有功、有谊、有才的人物,毛泽东考虑到文史馆“资格颇严”,还是踌躇再三,宁肯以自己的稿费相助。
文章指出,毛泽东同志此举,在当时大家都觉得很正常很自然,谁也不以为怪。共产党人就是这样,公事是公事,私谊归私谊;感情是感情,原则是原则,绝不因私谊而废公事,因感情而弃原则。这样一个好传统,至今在我们党内仍为不少领导干部所坚持、所发扬。
文章称,如今,在某些风气不好的地方,不要说毛泽东那样的地位,就是一个县长、局长,推荐一个近乎闲职的馆员,也实在是不足挂齿的小事,只消一句话,被荐的单位就会办得妥妥当当,而且甭管是否合格,都会老老实实接收,哪里敢一拒再拒。
举荐人才,本是好事。像伯乐相马的典故,祁奚的“外举不弃仇,内举不失亲”主张,《三国演义》里的“徐庶走马荐诸葛”故事,等等,历来都传为美谈。但举荐一定要出于公心,照章办事。既然是推荐,人家可以接收,也可以拒收;若被拒收了,举荐者也应该有气度和胸怀,不能迁怒于人。反之,如果出于私心,受了好处去荐人,甚至依仗权势“硬塞”,谁敢拒收就给人家颜色瞧瞧,那样既败坏风气,也会降低举荐者自己的威信,又何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文章最后称,毛泽东同志的“未便再荐”,是一件小事,但由此折射出的品格和气度令人仰之弥高,而这正是我们应该学习和追求的精神境界。(陈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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