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智能网联汽车检测(关于天津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实施细则)(1)

为贯彻落实《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工信部联通装〔2021〕97号),进一步规范我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工作,市交通运输委会同市工信局、市公安局结合我市实际,联合起草了《天津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建议时间

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1月19日,共30天。

(二)公示方式

1.网站公示: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jtys.tj.gov.cn/);

2.媒体公示:“天津交通运输”公众号。

(三)提交方式:

1.书面信函:邮寄至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69号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邮编300250(请在信封或邮寄名称上标注“天津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意见建议”字样)。

2.电子邮件:邮箱地址sjtyswwxb@tj.gov.cn(请在邮件标题标注“天津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意见建议”字样)。

联系人: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 何毳。

真诚期待您的宝贵建议和意见。

附件(点击下方“原文链接”查看):

1.天津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2.天津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1年10月20日

天津智能网联汽车检测(关于天津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实施细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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