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冤案当年主要参与者的刑警大队长已自缢身亡,可是蒙冤至死的呼格吉勒再也回不到人世间,回到父母家人身边了。
呼格吉勒生前照片
1994年,18岁的呼格吉勒偶遇女孩被奸杀而报警却当被当成罪犯,在案发仅仅61天后被判死刑并立即执行,11年后的2005年真凶落网,承认了犯罪事实,呼格是被冤枉的。
真凶赵志红在庭审现场
现在司法上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疑罪从无,尤其是慎用死刑,毕竟一旦发生冤假错案,生命就再也无法回来了。
受各种条件、因素的影响,加之人类认识能力的局限性,有些案件就是特别蹊跷、特别复杂,正所谓无巧不成书,就是这么巧,无辜人成了办案人员眼中以及广大民众眼中的“真正”罪犯。
历史上,这样的案例太多了,很多永远也无法翻案了。今天咱们就来看一起发生在北宋太宗时期的这么一桩巧案。
1000多年前深秋的一个夜晚,一个云游四方的和尚来到了洛阳。他敲开了路边一座庭院住户的大门,低声下气的对开门的男主人说道:施主,贫僧穷游至此,深夜天寒,请让我在此借宿一宿吧?
宋代很多云游的和尚,估计主人也接触过不少,就不耐烦的拒绝了:我家不留讨饭的和尚。和尚再三乞求,还是吃了闭门羹。
无奈的和尚发现旁边有一辆破旧的车厢,他就钻了进去,打算在这里睡一晚上。
睡到半夜,和尚被外面的声音惊醒了,他透过车厢的缝隙看到一个人影正在翻墙潜入这户人家。他不敢吭声,躲避在破车内观察。过了一会儿,只见一名男人拽着一名女人又从墙头翻了出来,他手上还提着包袱,两人匆忙离去。
和尚心想,昨夜屋主拒绝我入屋借宿,如果早上醒来发现老婆和财物都不见了,一定会认为是我干的,得赶紧离开此地,免得惹祸上身。
急匆匆离开的和尚,深夜中没留意脚下的路,坠入了附近的一口枯井中昏死过去,待和尚醒过来,天色已亮。醒来的和尚被眼前看到的景象惊得目瞪口呆,这里还有一个人,再仔细一瞧正是夜里翻墙而出的女人,更让和尚害怕的是,女人已经死了。想必那位翻墙的男人是强盗,现在已被强盗灭口,弃尸井中。
很快,男屋主带着一帮家人循着脚印追踪至到井边,发现了和尚和已经死亡的女主人,愤怒地把和尚捆起来送进了官府。
和尚大叫冤枉,县官和一旁的衙役以及男主人家人一众人等都认为是和尚在狡辩,事情哪有这样巧合的,“狡辩”喊冤的和尚被大刑伺候。严刑逼供之下,和尚顶不住了,只求速死,愿意供认一切。
和尚就随口编了犯罪经过:小僧原已与这家女主人通奸,当晚约定私奔,并让其带走家中财物,但女人走不快,因害怕男主派人追捕,只好杀了女主人再弃尸荒井,而自己也因不小心而落井。”
县官还知道要想结案,还得要物证,就追问财物所在何处。
和尚就回答说落在了井边,不知去向。县府衙将案卷报告呈送府台,洛阳府负责司法的官员经二审审查,均认为罪证确实,应判死刑。
可是这个和尚比千年之后的呼格要幸运,他遇到了一位明察秋毫又严于履职尽责的好官员,他叫向敏中。
向敏中认为赃物遗失非常可疑,于是单独审问和尚,经过多次询问,和尚终于说出了实情。向敏中获知真相后,公开宣称和尚罪大恶极,当处死刑,同时私下派密探到各地访查,寻找真凶。
一天,密探走进村落中一家小吃店吃饭,老板娘听说他从西京洛阳而来,就问:“你们听说过和尚杀人案吗,结果怎么样了?”
密探故意骗她说:“罪行确凿,昨天已判刑处死了。”老板娘心有所思的问:“如果现在抓到真凶会怎么样呢?”
“这件凶杀案已结案,和尚也处死了,即使抓到真凶也无法再行查办了。”
老板娘听后叹了一口气说:“哎,和尚命薄啊,那女主人是我们村子里一个叫王麻子的年轻人杀的。”
密探心中大喜,脸上还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随口问道:这人现在何处?老妇抬手指了指不远处的一户农宅。
小吏离开饭店,马上赶到农舍,逮捕了王麻子,并在床底下搜出了赃物,押回洛阳审讯后,王麻子承认了犯罪事实。和尚终于得以翻案,无罪释放。
此案很快传遍了洛阳城,向敏中也是家喻户晓,到宋真宗时,他还曾官至宰相。
历史一再证明着“无巧不成书”,这也提醒人们尤其是参与重大案件查办的有关人员,要多方面论证、反问、推敲,确保不让无辜之人蒙冤,莫让真凶逍遥法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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