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网消息 最近一段时间,影视行业乱象频出,明星拿着高片酬却偷税避税、影视宣发费用潜规则等一系列问题让影视行业蒙上阴影。近日,一则原四川电视台台长助理受贿案的判决书,又揭开了电视荧幕背后的贪腐一角。

手握影视剧采购大权 受贿300万

有数据显示,中国的电视剧上映率不到30%,电影上映率更低大约为25%。可以说,一部电视剧,制作方拍得再好,无法播出也是白搭。这导致影视剧行业因供大于求,成为一个买方市场,作为播出平台的各家卫视则成为被追逐的对象,影视剧购销因此成为一个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

电视台处分(电视台腐败频发)(1)

原四川电视台台长助理袁志远,退休3年后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广电系落马高官又添一员。据悉,袁志远在负责电视剧采购工作期间,收受多家影视公司贿赂,帮助多部电视剧在审定、播出款支付等环节提供帮助,截至案发,袁志远以“借款”名义索要贿赂240万元,直接收受贿赂57万元。

《瑶山大剿匪》、《白蛇后传》、《雪豹》、《我的丑娘》等热播电视剧,都出现这位川台台长助理的受贿案件之中,同时也曝光了金天地、梦舟文化、卓姿文化等影视公司参与行贿。

波及金天地影视等4家公司 《雪豹》等多部热播剧受牵涉

据了解,2004年12月17日,袁志远被任命为四川广电集团副总编辑(四川电视台副台长)。2009年12月,原四川电视台和四川人民广播电台合并成立了四川广播电视台,袁志远任川台台长助理,分管川台节目交易中心,主要参与购片过程中的审片、把关、价格谈判、合同审定、播出款支付的审签等工作。2014年9月30日,袁志远退休。

2009年底至2014年期间,袁志远利用其担任川台台长助理,分管节目交易中心的职务便利,以“借款”的名义向北京金天地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张香永索要贿赂30万元,收受其所送的购车款38万元,为北京金天地影视在《烈火》《白蛇后传》《战火四千金》《武林猛虎》《铁血尖刀》等电视剧的电视节目播映权合同书审定、播出款支付等环节提供帮助。

同一时间段,袁志远还分别收受北京金菲林影视策划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文萍、北京梦舟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健和四川卓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陈雪莲的贿赂,为《黑狐》《雪豹》《瑶山大剿匪》《神枪》《我的丑娘》《杜鹃山》等电视剧提供帮助。

电视台处分(电视台腐败频发)(2)

退休3年后落马 获刑10年

2017年1月11日,自贡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初查结果及线索对本案予以立案。2017年1月12日,侦查机关因侦查工作需要请袁志远到办案单位接受询问,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次日,袁志远被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2017年3月13日,袁志远的家属向检察机关代为退还赃款80万元。2017年7月31日,检察机关扣押涉案的川A×××××银灰色奥迪A4轿车。

最终,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判决:袁志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追缴袁志远违法所得二百一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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