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公安局历市派出所依法将不履行对孩子抚养监护责任的叶某旺送至定南县拘留所执行拘留。据了解,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后,公安机关查处的江西首例不履行抚养监护责任的行政案件。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职责作出了全面规定,明确了国家对家庭监护进行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的责任等。本起案件的成功查处,突显了法律的尊严,起到了警示效果。
据介绍,叶某旺户籍为定南县鹅公镇,两年前与妻子离婚后,分别带着一个9岁和一个6岁的儿子临时租住在定南县城,两个儿子在定南县第六小学分别读三年级和一年级。
2020年底,学校向定南县公安局历市派出所、定南县检察院反映叶某旺平时对其两个儿子不履行抚养监护责任,不能保证两个孩子的正常吃饭、穿衣和上学,影响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和身心健康发展。历市派出所经初步调查后,联合县检察院、县妇联、居委会和学校依法对叶某旺进行了训诫,叶某旺的行为稍加好转。
但今年以来,叶某旺不履行抚养监护孩子的"旧病"复发,长期以外出务工为由不回家,对自己的两个孩子不管不顾,不接送两个孩子上下学,不提供食物和基本生活物资,任由孩子挨饿受冻,只能依靠乞讨和救助维生。
历市派出所会同定南县检察院、县民政局、教育局等部门对叶某旺下发了督促监护令,但叶某旺还是长期不回家,不履行抚养监护孩子的义务,两个孩子的基本生活和受教育的权利都无法得到保障。
经历市派出所依法调查取证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不履行抚养监护责任的叶某旺处治安拘留五日的处罚。
目前,经历市派出所、定南县检察院与民政部门沟通协调,叶某旺的两个孩子已被送至定南县福利院,暂由民政部门履行监护责任。
来源: 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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