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宣统二年,在长沙米荒中,发生的悲惨一幕

清朝宣统二年(清宣统二年在长沙米荒中)(1)

每一起后来被历史学家认定为重大的事件,几乎都是由小人物揭幕的。推翻暴秦的陈胜、吴广起义是如此;造成大唐走向最后衰亡的黄巢造反是如此;埋葬大明三百年江山的李自成起事亦是如此。

时至今日,虽然被历史学家认定为重大历史事件的长沙抢米风潮,己经过去一百多年了,但是,事件的肇始原因和发展过程,仍然有着深刻的警示作用。

公元1910年4月11日,长沙南门外以挑河水为生的黄贵荪的妻子,持丈夫前一日卖水所得的八十文钱去米店买米。当米店的伙计告之米价己经涨到八十五文钱一升时,绝望的黄妻跳进了老龙潭。黄贵荪晚上回家,悲不自胜,抱着两个年幼的孩子也投水自尽了。这是清宣统二年(即三岁的爱新觉罗.溥仪登基的第二年),在长沙米荒中发生的悲惨一幕。

宣统二年,湖南水灾不断,粮食紧缺,粮商囤积居奇,米价不断上涨,己让人们的心理承受压力达到了极限。正是黄贵荪一家的惨剧,给了生活在惊惶与愤懑中的人们一个渲泄的机会。在一个名叫刘永福的木匠的带领下,愤怒的人们将米店砸得一片狼藉。随后出场的是官方。在众怒面前,长沙知县答应第二天上午由官府主导,售卖平价米。人群渐渐散去,一件看似平常的治安事件,似乎就要落幕了。但是,就在知县和负责地方治安的巡警道去见巡抚,请示相关机宜时,事情发生了逆转。这位公子哥儿出身的湖南最高长官严厉地训斥了两位地方长官,“何不早办?”挨了一闷棍的巡警道立即雷厉风行,将首要分子刘永福逮捕归案。

等待平粜的饥民们,等来的不是平价米,而是等来了刘永福被捕的消息,这让人们感到是被官府欺骗和玩弄了,由是,快要熄灭的怒火又被重新点燃了起来。如潮的人流包围了巡抚衙门,“放出刘永福!”“抚台给我饭吃!”的口号此起彼伏,响彻整个长沙城。

4月14日,惊魂初定的巡抚召集官员和著名乡绅开会,商讨对策。会议还没有结束,聚集的人群中的多名人员就冲进了大堂,巡抚下令开枪,当场打死二十多人。人群被震惊、被震怒了,暴力骤然开始升级。一个工匠提着一桶早己准备好的煤油,纵步飞身上房,踩在抚衙屋顶上,浇下煤油,火被点着了。只见风助火势、火借风威,巡抚衙门顿时成了一片火海。

如同所有群体事件一样,长沙抢米风潮的起因其实非常单纯,就是老百姓不堪米珠薪贵。这股被专制统治压制着的不满现状的怒火,正是由黄贵荪一家的悲剧这粒火星,在没有得到官方正确安抚的情况下,被点燃了。这也给各种社会力量的活跃提供了良机,从而造成火焰四散奔蹿,火势愈烧愈烈,终于烧成了冲天大火。而在这场越烧越旺的大火中,本来处于抢米风潮中心的饥民,也就是点燃火星的人,后来逐渐退居到次要位置,占据舞台中心的,逐渐演变成了这样一些人:一心要推翻满清政府的会党成员;对湖南出现的西方符号始终愤懑不平的人,包括这次风潮中的很多木匠。这些传统的匠人,无力承建新式洋楼,生计日艰,前路迷茫,正是这场大火,让他们找到了渲泄的渠道。由是,教堂、教民、洋商,甚至新式学堂都成为被攻击的对象,多所机构被焚烧和捣毁。

尽管不少平民与长沙抢米风潮没有直接利益关系,但由于对未来的预期有一种强烈的不安定感,在一种从众心理的驱策下,人数众多的普通平民也加入了渲泄不满的大军。

长沙抢米风潮参与者的多样化,显示了清末社会的一个显著特点:谁都对现状不满。自列强强行打开国门以后,外忧内患频仍,清王朝左支右绌,疲于应付,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其权威迅速动摇。但是,任何一种统治都存在一种惯性的支撑力量,清王朝也是如此。所以,清廷面对一场又一场危机,似乎又总能化险为夷。而到了清末,各种结构性矛盾进一步凸显,加上慈禧与光绪的去世,又加剧了社会的离心倾向。从这个角度来认识,长沙抢米风潮只是满清王朝统治彻底崩盘的一次预演。就在抢米风潮发生后仅一年,武昌起义几乎也是以一种极其偶然的方式爆发了,最后却以连起义的策划、领导者都预想不到的结果,埋葬了满清王朝。

作为抢米风潮的善后处理,湖南巡抚、布政使等地方高官均被革职。然而,在责任的划定上,官方与民间却出现了严重的分歧。节制湖南湖北的湖广总督将责任归咎于湖南的民风和乡绅的势力,特别提到两位乡绅代表:王先谦和叶德辉。说王先谦最初阻挠官府“义粜”,后又公开发电报要求撤换巡抚,“殊属不识大体”;说叶德辉“积谷万余石,不肯减价出售,实属为富不仁。”清廷据此对王、叶进行了惩处。而乡绅和私资媒体却异口同声认定,官员办理不善是“肇乱之源”。湖南省咨议局(即清王朝为立宪做准备而成立的民意机构)议长也公开声明:“湘乱由官酿成。”这样一些史料提醒人们,对官方说辞必须抱以审慎的态度。

长沙抢米风潮这一重大历史事件发生的原因与发展的过程,都提出了一个警示:那就是,别让社会矛盾积累太多,别让普罗大众的最基本要求没有伸张的渠道。否则,任何偶然点燃的火星,都有可能引发烧毁整座摩天大厦的冲天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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