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排名(8.12事故让这家设计院甲级资质被吊销)(1)

2016年7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建市罚字[2016]46号”,给予天津市化工设计院吊销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的行政处罚。这是怎么一回事儿,让普法哥给各位聊两句。

众所周知,2015年8月12日23:30左右,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震惊中外的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

近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排名(8.12事故让这家设计院甲级资质被吊销)(2)

后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8.12”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到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建议,在事故调查报告发布后逐步开始执行。

天津市化工设计院存在哪些问题?

《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提到,天津市化工设计院在瑞海公司危险货物堆场改造项目设计中,存在如下问题:

1、违反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滨海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违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93 号)第 25 条第1 款的规定,在瑞海公司没有提供项目批准文件和规划许可文件的情况下,违规提供施工设计图文件;

3、违反《集装箱港口装卸作业安全规程》(GB11602-2007)第 4.4 条和《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JT397-2007)第 5.3.1 条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24 条的规定,在《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和总平面图中,错误设计在重箱区露天堆放第五类氧化物质硝酸铵和第六类毒性物质氰化钠。

4、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该院组织有关人员违规修改原设计图纸。

相关法规对前述违法行为有何处罚规定?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单位未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

吊销资质对设计院有何影响?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也就是说,一个设计院要承揽设计业务(俗称接活儿),是需要相应的资质才能进行的。

此番住建部吊销天津市化工设计院“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后,即意味着该设计院不再具备承揽化工石化医药等行业的设计业务资格,可以想象,被撤销资质对该院今后发展,肯定是有极大的负面影响的。

普法哥说

距离天津港8.12事故发生近1年后,承担瑞海公司危险货物堆场改造项目设计的天津市化工设计院终于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住建部的这份法律文书,给全国各地设计院都敲响了警钟。

一个设计院如果想要长期的良性发展,务必认真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承揽业务、依法设计。凡是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想蒙混过关或为了承揽业务不惜与建设单位串通搞违法设计的设计单位,一旦东窗事发,必将遭到法律严惩。

依法追究责任,让“四不放过”落到实处,同意请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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