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人们对生日的称呼很多,有的直接叫“生日”、“诞辰日”也有的叫“母难日”,下面是一些对应年龄的称呼,供朋友们阅读名著或典籍时参考:
从二十岁开始每增十岁古人是这样形容的:二十弱冠、三十而立、四十为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一花甲,七十古来稀,八十耄耋年。;当而立感叹弱冠,当不惑感叹而立...”
古代年龄称为小集襁褓:不满周岁。孩提:两至三岁。始龀、髫年:女孩七岁。始龀、龆年:男孩八岁。说明:根据生理状况,男孩八岁、女孩七岁换牙,脱去乳齿,长出恒牙,这时叫 “龀”,“龆年”或“髫年”。总角:幼年泛称。垂髻之年:指儿童。(古代小孩头发下垂,引申以指未成年的人。)黄口:十岁以下。幼学:十岁。(《礼记?曲礼上》:“人生十年曰幼,学。”因为古代文字无标点,人们就截取“幼学”二字作为十岁代称。)金钗之年:女孩十二岁。豆蔻年华:女子十三岁。志学:十五岁。(《论语》: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及笄:女子十五岁。(《礼记?内则》:“女子十有五年而笄。”)碧玉年华、破瓜之年:女子十六岁。(旧时文人拆“瓜”字为二八纪年,谓十六岁,多用于女子。)
弱冠:二十岁。(《礼记?曲礼上》:“二十曰弱冠。”)桃李年华:女子二十岁。花信年华:女子二十四岁。而立:三十岁。不惑:四十岁。天命:五十岁。(《论语》: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知非之年:五十岁。(《淮南子?原道训》:“伯玉年五十,而有四十九年非。”说春秋卫国有个伯玉,不断反省自己,到五十岁时知道了以前四十九年中的错误,后世因而用“知非”代称五十岁。)
耳顺、花甲之年:六十岁。(我国自古以来用天干地支互相错综相合纪年,可组成六十对干支,因而称作“六十干支”或“六十花甲子”,所以六十岁又称作“花甲之年”。)古稀:七十岁。(杜甫《曲江二首》:“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耄耋:八十、九十岁。(《礼记?曲礼》:“八十九十曰耄。”人们根据这解释,把耄耋两字连用代称八、九十岁。)期颐:百岁之人。(《礼记?曲礼》:“百年曰期颐。”意思是人生以百年为期,所以称百岁为“期颐之年。”元人陈浩解释说:“人寿以百年为期,故曰期;饮食起居动人无不待于养,故曰颐。”)男女统称:男称须眉、女称巾帼。夫妻一方去世称:丧偶。老师称:恩师、夫子。学生称:门生、受业。
人初生叫婴儿,不满周岁称襁褓。2至3岁称孩提。女孩7岁称髫年。男孩7岁称韶年。10岁以下称黄口。13岁至15岁称舞勺之年。15岁至20岁称舞象之年。女孩12岁称金钗之年。女孩13岁称豆蔻年华。女孩15岁称及笄之年。16 岁称碧玉年华;20岁称桃李年华。24岁称花信年华;女子出嫁称票?梅之年。男子20岁称弱冠。30岁称而立之年。40岁称不惑之年。50岁称知命之年。60岁称花甲或耳顺之年。70岁称古稀之年。80岁称杖朝之年。80至90岁称合?之年,耄耄之年。100岁乐期颐。另外,还有称童年为总角或垂髫,称青少年为束发,女子待嫁称待年或待字,称老年为皓首或白首,称长寿老人为黄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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