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供热期进入倒计时(10月20日长春市供热期正式开始)(1)

供热企业工作人员细致查看供暖管道。

长春供热期进入倒计时(10月20日长春市供热期正式开始)(2)

随着智慧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发展,供热企业已经开始全方位布局智能供热生产。

根据《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规定,长春市供热期从10月20日正式开始,到次年4月6日结束,共169天。受降温影响,今年供暖的时间比往年提前了5天。

10月19日,从长热集团、同鑫热力、宇光热力、大唐热力等多家供暖企业了解到,目前这些热企已经全部开栓供热。根据有关规定,在供热期所有热企均应开栓供热,并保证室内供热温度达到18℃,本报提醒热用户,室内温度不达标,可向供热单位申请测温。

市民

室外降温家里暖气热了

18日上午,一场突出其来的降雪,虽然持续时间很短,但还是让春城市民感受到了冬天的脚步,提前供暖让不少市民感受到了温暖,家住吉盛花园小区王女士就是其中之一。王女士介绍,政府要求15日提前供热后,家里暖气始终温度不高。18日降雪过后,她立即给供热企业打电话咨询。工作人员很快来到他家,经过检查发现,暖气阀门出现气堵现象。放过气以后,暖气立即就热了起来。

由于目前室外气温较高,供热企业实行弹性供热,一些热用户为了让自己家暖气更热些,出现了一些不文明现象。近日,市民冯先生向本报反映,楼上邻居家厕所一天到晚都会听到流水的声音,后来发现邻居家厕所私自安装了水龙头,私自放暖气水。市民韩女士向本报反映,楼下邻居家进水管温度很高,可她家进水管温度却冰凉,怀疑邻居家偷偷安装了循环泵。

热企

不文明热用户将会受到处罚

随着供热企业全面开栓,不少热用户家中却出现冷热不均的现象。供暖工作人员介绍,导致暖气不热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暖气“积气”和暖气设施老化。

供暖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热态调试过程中,一旦出现积气,用户要及时和供热企业换热站联系,不要放水解决暖气不热问题。如果操作不当,可能会引起整个换热站系统无法维持正常运行,影响整个换热站所属居民的正常供暖,对暖气设施造成损坏,从而导致本单元用户无法正常供暖。

同时,提醒大家不要私自排放暖气系统的循环水,这样不仅会影响小区整体供热效果,也会造成水、煤和电力资源的浪费。另据了解,为降低管网和设备的腐蚀,供热企业通常都在暖气水中加入了防腐阻垢剂,如果用户经常使用暖气里的热水洗衣、擦地等,可能会对皮肤健康造成影响。

此外,依据《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热用户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安装循环泵,排放和取用供热设施内的循环水,擅自扩大供热面积等影响供热质量的行为,都属于违规行为。如果城市供热主管部门发现,可以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规定

室温低于18℃可测温

《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规定,长春市供热期为10月20日至次年4月6日。据了解,10月20日零时长春市必须实现达标供热。供热稳定后,室内温度不达标,热用户可向供热单位申请走测温流程进行测温。

按照要求热用户认为室内卧室、起居室(厅)温度低于18℃的,应当告知供热经营企业。供热经营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24小时)内进行现场免费测温。要求供热企业由2名(含2名)以上测温人员入户测温并出示证件,测温点选择在房屋中间离地1.4米处,或者设置长效固定测温仪器。测温时,测温人员应持具有计量检定合格书的测温仪器,或者设置长效固定测温仪器,按照吉林省《采暖室内空气温度检测方法》DB22/T429-2005规定的测温方法对室内空气温度进行检测,详细记录室内空气温度检测时间和检测数据,检测记录应一式二份,要有测温人员和居民热用户双方的签字,并各持一份。

供热经营企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测温,或者双方对测温结果有异议的,居民热用户可以向供热主管部门投诉。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热用户投诉之时起24小时内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免费测温。

(来源:长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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