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一男子为了能够抱得美人归,特意约女友外出旅游,并承诺不做非分之事,万万没想到,男子竟然故意将女友灌醉,随后实施了不轨之事,女友一怒之下报警求助。(案例来源:衡阳市衡南县法院)男子名叫练某,在朋友的介绍下,练某认识了比自己小几岁的女子小郑,二人互生情愫,很快便建立了恋人关系,但令32岁的练某颇有不满的是,小郑是一个比较保守的女子,二人虽然交往了一段时间,但也只是牵牵手。#头号周刊# 为了能够抱得美人归,练某刻意组织了一场只有二人参与的春游,在此之前,练某也向小郑保证,自己决定会守得住底线,让小郑放一万个心。于是,白天旅游之后,练某和小郑便准备在外入住,期间小郑准备两人各开一间房,但考虑到经济原因,便在练某的承诺之下,订了一间标间,可万万没想到,正是因为这个举动,为小郑带来了无妄之灾。晚餐时分,练某故意将不胜酒力的小郑灌得醉欲汹汹,随后趁着小郑熟睡之际,趁机侵犯了小郑。次日凌晨,小郑发现自己被侵犯后,立刻质问练某,练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小心思,并向小郑承诺,自己一定会对小郑负责。原本练某以为就是双方情侣之间的事,所以也就一五一十地交代了,可万万没想到,小郑竟然偷偷录了音,随后便立即打电话报警。有了小郑的录音、以及相关生物学证据,警方立即以强奸罪将练某刑拘归案。法庭上,练某从两个方面辩解自己不构成强奸罪:其一,双方互为情侣关系,小郑也是自愿和自己外出旅游,并同意和自己入住一个房间,所以基于这种特殊关系,自己的行为不应当构成强奸。其二,依据《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使用暴力、胁迫的方式强迫女子与其发生关系的行为。本案中,鉴于双方的情侣关系,自己不可能去胁迫小郑,这一点小郑也予以认同,也就是说,如果要认定自己的行为属于强奸,就必须证明自己使用了暴力。可从警方提取的证据来看,小郑身上没有遭受到任何暴力的迹象,小郑也没有明显的反抗,所以不应当认定自己的行为构成强奸。无疑,鉴于双方的情侣关系,如果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很难认定练某违背了妇女意志,但本案的关键在于,小郑很好地固定了证据,并且第一时间报了警,而警方也调取了涉事宾馆的监控视频,证实小郑确实在练某的搀扶下,走进了酒店。虽然练某辩解称自己没有使用暴力、胁迫的手段,但强奸罪的要以在意是否违背了妇女意志,而不是一定要求一定使用暴力。本案中,练某趁着小郑醉酒不省人事的事后,与其发生关系,已经属于违背妇女意志。最终,法院认定练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4年。#分享一下热点事件中的法律知识#

男子喝醉把闺蜜认成女友(男子竟然故意将女友灌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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