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阴谋论,干净聊水浒之三十八
石秀见那妇人出来,慌忙向前施礼道:“嫂嫂请坐。”——《水浒传》第四十四回
(1)
《水浒传》讲述了一群直男的故事。在一个普通人眼里,一个女人一般长的是这样的:
比如在江州府,宋江、戴宗、张顺和李逵在一起喝酒。正在聊天的时候来了个歌女。这时的宋江还没有落草,还以“文人身份”自居;戴宗是两院节级,也是一般人无法仰望的存在;张顺则垄断了江州府卖鱼的业务。可以说,这三个人都是“有产阶级”。所以在他们眼里,这个歌女的相貌是:
只见一个女娘,年方二八,穿一身纱衣,来到跟前,深深的道了四个万福,顿开喉音便唱。
然而此时李逵正打算和宋江炫耀自己,脑子里就觉得这个女娘打断了自己的话头,所以抬起两个指头戳晕了这个歌女。
所以金圣叹在批《水浒传》的时候加了一句弹幕:
不表李逵不近女色,正讥三人不觉露其本色也。
也就是说,发现一个女性长的哪里好看,以及如何和女人聊天,本身就是一个人有点钱,不需要操心生活之后才可能发生的事情。对更多脑子里只有业务的人来说,“脸盲”才是生活的常态。
(2)
所以说回本文的主人公石秀吧。
我们知道,石秀在江湖上人称“拼命三郎”,一个人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前提当然得光着脚,所以石秀这个人身上从来没有积蓄,平日里打抱不平,至于日常生活,靠做打柴这种不需要成本的买卖,只要能维系生计也就好了。
所以当石秀第一次见到潘巧云的时候,书中居然就没写潘巧云的长相!
当时杨雄请石秀来家里喝酒,既然来了兄弟,当然要让老婆出来招呼客人:
石秀见那妇人出来,慌忙向前施礼道:“嫂嫂请坐。”石秀便拜。 神奇吧,在石秀的眼里,潘巧云和他的差别,其实只是在性别上,石秀根本懒得搭理潘巧云,潘巧云和路边卖包子的大妈长的一样。 这就好像很多直男结婚了,老婆有一天从长发剪成短发,直男其实是看不出来的。 看不出来是正常的,能看出来才显得“比较奇怪”。 (3) 转头过了几天,潘巧云要给自己病故的前夫做周年法事。这时的石秀已经和潘巧云老爹开肉铺有了大半年的时间,已经从一无所有变得略有点钱(当然,他没有积蓄)。 这时候,做法事的小和尚上门时,石秀终于看到了潘巧云的长相: 只见那妇人从楼上下来,不敢十分穿重孝,只是淡轻抹…… 石秀忽然发现:咦,嫂子给前夫做法事,怎么居然画了淡妆? 这时候石秀就已经不高兴了,当潘巧云问他:谁来了啊?石秀直接就怼了回去: “一个和尚——叫丈人做干爷的——送来。” 体会一下石秀此时的态度,那心里可是相当的不爽啊! 当然,我们读过水浒,知道潘巧云真的“出轨”了,但如果我们还原一下当时的场景,不过就是潘巧云笑着和一个色眯眯的和尚聊了几句。事实上美女出门总有这样的风险,但总不至于别人露出色眯眯的笑容,就直接一砖头砸过去吧? 但在石秀的眼里,整个故事俨然变成了这样: 我嫂子给前夫做周年忌日——居然化妆了(我就不信此前石秀能看出来潘巧云化妆了)——前段时间嫂夫人对我说了几句“风话”——我拿你当嫂子,你居然想睡我?——你老女人坏的很,不行,我要给我哥哥杨雄出头。 回到小说中,原文如下: “‘莫信直中直,须防仁不仁。’我几番见那婆娘常常的只顾对我说些风话,我只以亲嫂嫂一般相待,原来这婆娘倒不是个良人。莫教撞在石秀手里,敢替杨雄做个出场,也不见的。” (4)
当然,上面说的内容,都是百二十回本的《水浒传》和金圣叹批注《水浒传》中说的,在更早容与堂版本的《水浒传》里,石秀眼里的潘巧云,还是很好看的:
黑鬒鬒鬓儿,细弯弯眉儿,光溜溜眼儿,香喷喷口儿,直隆隆鼻儿,红乳乳腮儿,粉莹莹脸儿,轻袅袅身儿,玉纤纤手儿,一捻捻腰儿,软脓脓肚儿,翘尖尖脚儿,花簇簇鞋儿,肉奶奶胸儿,白生生腿儿。更有一件窄湫湫、紧皱皱、红鲜鲜、黑稠稠,正不知是甚么东西?
甚至作者对此还嫌不够过瘾,顺手加了一首诗:
二八佳人体似酥, 腰间仗剑斩愚夫, 虽然不见人头落, 暗里教君骨髓枯。
然而,随着时间的发展,尤其是到了袁无涯的百二十回版的《水浒传》,这段话就被删了。石秀自然也就显得直男很多。
事实上这个删改还是非常高明的。在好汉眼里,嫂子就是一个女人,根本就不需要有一个像样的长相。
而如果一个好汉忽然关注到女性长相了,那么放心,这一切默认的前提是:
这个婆娘不是荡妇,就是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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