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起,福州开始实行一孩生育登记制度,取消一孩生育审批;从此,生育第一个孩子不再需要办理准生证,只需怀孕后进行登记即可。
这令人欢欣鼓舞的消息一发出,就漫天传开了!那些深受过“办证”困扰的朋友,都感慨自己没有赶上好时代!
小福发现,很多人都以为取消一孩生育审批,就是取消了“生育服务证”;但其实这个政策并没有取消“生育服务证”本身,而是改变证件发放形式,改行政审批为主动发放!
为此,小福特意走访了鼓西街道办事处,向计生窗口工作人员详情了解新政后的办证情况;发现简化后的手续,还是有很多需要大家注意的!
赶紧跟着来看看新政里有哪些点特别需要留心的!
适用人群:
夫妻双方均属初育的,记得夫妻双方必须都是第一次生育哦。
提醒:即使夫妻双方户口都不在福州,也同样适用。
办理时间:
为了方便计生部门对人口统计及后期计生工作的追踪,建议大家在怀孕后前往办理。
当然办理时间得在孩子出生前;因为出生后,就不能进行登记办理啦!
所需材料:
改革后的资料,真心简化了非常多!按照原来的规定,凑齐资料都要花很多的时间和精力;现在只要身份证和结婚证!
1、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 户口簿。【仅当身份证地址与户口簿不一致时,提供进行核实】
如何办理:
夫妻两人到登记现场填写《福建省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表》,登记表上基本都是双方的个人信息,然后签名、按指纹后即可。
如果两个人都是大忙人,没有办法到现场,也可以将相关资料委托家人前往办理。委托人前往代办时,要记得带上自己的身份证。
这里小福也给大家附上现场需要填写的申请表格。
鼓西街道计生窗口的工作人员特别提醒,户籍地和现居地一定要记得分辨清楚。现居地就是申请人目前居住地,即使不是自己的房子,也没有关系。
办理地址:
男方或女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
按理说,实行一孩生育登记制后,不再申办一孩《生育服务证》。但这里小福建议大家在办理登记时,顺道申办下《生育服务证》。
小福特意向福州市医保管理中心了解到,现阶段,生育报销中的住院生育部分,仍然需要携带生育服务证原件到福州定点医院刷卡即时结算;为了方便后期生育报销,建议在登记的时候,最好能同时领取下生育服务证。
如果你需要办理生育服务证,还要带上近期夫妻2人合照免冠2寸照片1张。生育服务证免费办理,当场即可领取。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到乡(镇、街道)一级才能办理生育服务证。
最后要特别和大家强调的是,登记表里提供的所有信息都要确认真实,不能弄虚作假。因为登记完成后,工作人员会通过福建省全员人口服务管理系统对相关登记内容进行核查;如果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背事实书面承诺,骗取生育服务证的,申领的生育服务证无效,予以撤销,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次新政针对再生育的情况也做了调整,7月1日起,再生育审批事项直接可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审批时间缩短到7个工作日。(福州市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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