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1月16日发布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共有11个大项,20个项目的作业人员(含安全管理人员)需要按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持证上岗。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及操作人员一定要注意,如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大家一定要记住,千万不要违法喔。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从业条件(何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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