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征地补偿标准(新浦沿龙池浦塘)(1)

杭州市取水口上移工程是为提高杭州市供水安全和拥江发展的需要,促进水源地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降低咸水入侵的威胁,杭州江北取水口上移至富春江石门沙河段,工程总投资25.58亿元,工期2.5年。

原水输水管线过江后从龙池村、兰溪口村等地穿过,至杭新景高速后沿高速—之浦路东侧绿化带敷设,至九溪水厂后沿现状南侧敷设再折转向北,进入九溪水厂、珊瑚沙水库。取水口工程位于富春江河道内,处于渔山至浦阳江口之间,长安沙岛分汊河道的南汊,即现有杭州石门沙取水口附近。

随着施工的进行,处于双浦段的建设也迎来了土地征用阶段,小编为大家带来涉及的三个村的土地征迁补偿。

洪江市征地补偿标准(新浦沿龙池浦塘)(2)

01:新浦沿

因杭州市取水口上移工程建设需要,需征收杭州新浦沿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3.1362公顷(东至钱塘江、龙池村,西至珊瑚沙社区、之浦路、浦塘村,南至新浦沿村,北至五浦河)。(详见征地勘测定界图)。

洪江市征地补偿标准(新浦沿龙池浦塘)(3)

其中,耕地2.4595公顷,园地0公顷,林地0公顷,草地0公顷,商服用地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0公顷,住宅用地0.040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公顷,特殊用地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260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3754公顷,其他土地0公顷。其他情况详见土地现状调查成果。

1.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按《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0〕70号)、《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西湖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西政函〔2021〕4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货币安置)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具体为:

洪江市征地补偿标准(新浦沿龙池浦塘)(4)

补偿面积及金额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1〕10号)规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实行包干补偿,即按照征地总面积每亩 4 万元的标准补偿给被征地村(社区)包干统筹使用,依据“有苗(物)补苗(物)、无苗(物)不补”的原则,据实补偿给相应的所有权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共计 188.172 万元人民币(大写: 壹佰捌拾捌万壹仟柒佰贰拾元整 )。征地总费用为 1058.4675 万元人民币(大写: 壹仟零伍拾捌万肆仟陆佰柒拾伍元整 )。

3.社保安置。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数共 66人,被征地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确认具体参保人数和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4.鼓励被征地农民按照市有关规定参加就业培训。

洪江市征地补偿标准(新浦沿龙池浦塘)(5)

新浦沿、龙池和浦塘征迁范围红线

02:龙池村

因杭州市取水口上移工程建设需要,需征收杭州龙池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15.6105公顷(东至钱塘江、龙池村,西至珊瑚沙社区、之浦路、浦塘村,南至新浦沿村,北至五浦河)。(详见征地勘测定界图)。其中,耕地13.8686公顷,园地0公顷,林地0公顷,草地0公顷,商服用地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0公顷,住宅用地0.457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公顷,特殊用地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7381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546公顷,其他土地0公顷。其他情况详见土地现状调查成果。

1.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按《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0〕70号)、《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西湖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西政函〔2021〕4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货币安置)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具体为:

洪江市征地补偿标准(新浦沿龙池浦塘)(6)

补偿面积及金额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1〕10号)规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实行包干补偿,即按照征地总面积每亩 4 万元的标准补偿给被征地村(社区)包干统筹使用,依据“有苗(物)补苗(物)、无苗(物)不补”的原则,据实补偿给相应的所有权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共计 936.63 万元人民币(大写: 玖佰叁拾陆万陆仟叁佰元整 )。征地总费用为 5268.54375万元人民币(大写: 伍仟贰佰陆拾捌万伍仟肆佰叁拾柒元五角整 )。

3.社保安置。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数共 319 人,被征地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确认具体参保人数和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4.鼓励被征地农民按照市有关规定参加就业培训。

洪江市征地补偿标准(新浦沿龙池浦塘)(7)

新浦沿、龙池和浦塘征迁范围红线

03:浦塘村

因杭州市取水口上移工程建设需要,需征收杭州浦塘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1.2544公顷(东至钱塘江、龙池村,西至珊瑚沙社区、之浦路、浦塘村,南至新浦沿村,北至五浦河)。(详见征地勘测定界图)。其中,耕地1.1864公顷,园地0公顷,林地0公顷,草地0公顷,商服用地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0公顷,住宅用地0.033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公顷,特殊用地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34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公顷,其他土地0公顷。其他情况详见土地现状调查成果。

1.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按《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0〕70号)、《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西湖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西政函〔2021〕4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开发性安置)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具体为:

洪江市征地补偿标准(新浦沿龙池浦塘)(8)

补偿面积及金额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1〕10号)规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实行包干补偿,即按照征地总面积每亩 4 万元的标准补偿给被征地村(社区)包干统筹使用,依据“有苗(物)补苗(物)、无苗(物)不补”的原则,据实补偿给相应的所有权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共计 75.264 万元人民币(大写: 柒拾伍万贰仟陆佰肆拾元整 )。征地总费用为 338.688 万元人民币(大写: 叁佰叁拾捌万陆仟捌佰捌拾元整 )。

3.社保安置。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数共 22 人,被征地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确认具体参保人数和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4.鼓励被征地农民按照市有关规定参加就业培训。

洪江市征地补偿标准(新浦沿龙池浦塘)(9)

新浦沿、龙池和浦塘征迁范围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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