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文化》刊登《“走仔”与“逗仔”》新说一文(下简称“新说”),读后一时手痒也来凑点意见。的确,“走”仔、“逗”仔以前在报刊上曾有过讨论,但不知何故而没有让再深入一步,给人留下了不甚了了的感觉。我赞成“新说”的论断,即“走”仔和“逗”仔不是指嫁走或逗留家中的意思。即女儿不一定定都要嫁走,有的还要招人男人为婿,这时该走的不是“走”仔,而是被入赘的“逗”仔。同时,出生至婚前,谁能肯定某男某女长大后要“逗留”还是要“走”?但无论如何,胎儿呱呱坠地时,人家会说,某产下“走”仔或“逗”仔。这里“走”和“逗”只表示性别而已,与嫁走和逗留根本就没有特定的关系。如果男人一定耍逗留家中,显然就不符合潮人的生活习惯,当然,也就没有海外又一潮汕的事实了。更何况,男人志在四方,哪能逗留得住呢?“新说”中否定了60年代风行一时是说法,是恰当的。然而,“新说”中以为“走仔”的“走”是“女查嬷(女人)”的合音字,而”逗仔,的“逗”则是“打埠(男人)”的合音宇,愚以为不太尽然,应当还有别解,比较合理的说法,也许就是“豆仔”和“糟仔”了。何谓“豆”?即古时的祭具也。《左传·昭公元年》:“具五献之笾豆于幕下……”。又明朝开国功臣刘基在《卖柑者言》一文中有:“若所市于人者,将以实笾豆,奉祭祀,供宾客乎?……”文中的“笾、豆”是盛放祭品的器具或宴会用的器皿。笾是竹制品,豆是木制品,是古时香火,民族存亡兴衰的象征。由于男尊女卑,保管和继承这些“豆”都是男人的法定权利,女人无权染指。故这些神圣祭具的豆与继承香丁的男子汉就联系在一起,也缓慢的等同起来了。于是乎,“豆”变成泛指男人的特别称谓。君不闻,粤语中不也是称父亲为“老豆”吗?那么,尚未升级为“老豆”(父亲)的儿子们,自然就是“豆仔”了。那末,“糟”又是什么呢?重男轻女也许就是我们老祖宗遗传下来的劣根性。女子降生,视如沙土,雅称“弄瓦”,及长大为人妻,景况也好不了多少。于是乎,“贱内”、“拙荆”、“糟糠”等专用词横加在妇人身上。另一不容忽视的原因,由于传奇小说和戏剧所起的强烈作用和深刻的影响,“糟糠之妻”的哀荣、儒雅称号被世人所认同,“糟糠”一词也逐渐取代了妻子,终于演变成为妇人的专有称谓了。这也和“老豆”与“豆”一样,“糟糠”之女儿,就按区别而称为“糟仔”了。如果以“走”来表示要走(嫁)的仔,我以为根据不足。假如终生不嫁(走),甚至矢志不嫁,一生不愿走,我们没有理由称她走仔,或老的走仔。如果也要给个称渭的,我以为“老槽仔”才恰当。由此看来,“走仔”、“逗仔”的字义解释,似应以“糟仔”和“豆仔”更为合理,更合实际。大家知道,古潮汕属南蛮之地,随着人员迁徙,与北方交流日盛,中原文化的传播,逐渐被吸收、融化而形成自己特征的潮汕文化。在日常生活用语中,不会有与北方谐音、同音的字词,也许“走”与“糟”,“豆”与“逗(兜)”者是。倘若单凭字面释义,难免有点偏颇。但无论如何,这表面土俗的男女称谓,绝非言出无据,看来还大有文章。

来 源: 《逢看湖山便忆家》作 者: 刘锐泰

潮汕话搞笑求助(潮汕方言走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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