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前河乡田家村的太傅,这是是我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现已申请申报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民和县前河乡田家社火最早始于东汉“屯田戍边”的军户。又因明代大量中原移民入驻河湟垦荒,趋于盛行。在湟水icon流域一般称为“社火”,而在黄河流域及甘肃临夏一带均称为“秧歌”或“演锅”。“太傅”亦称太夫,是古代辅佐国君的官员,为三公之一,位在太师之下,太保之上。社火中的“太傅”均为武将装扮,头戴“凤天大翅”,身穿硬靠,脸谱打花脸,戴戏剧舞台上用的长胡须,全为忠勇虎将模样,身背彩旗,手持膏药灯。随着秧歌队的锣鼓声,或踏舞步前进、后退,舞姿精湛,表演十分精彩。前河乡田家村社火的太傅表演,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从表演形式到内容,反映了当地民间文化的多样性、多元性。它融音乐、舞蹈、歌唱、戏曲、武术表演于一体,不仅有着深厚的文化积淀,而且与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风俗民情、文化观念、宗教信仰、社会风貌等息息相关,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变过程,是汉族民俗文艺的一朵奇葩。太傅表演是历史文化的载体,是特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它具有保护和利用的双重价值。民和县前河乡田家村的太傅,这是是我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现已申请申报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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