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19日电 (记者孝金波)千秋基业,人才为先。今年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博士后制度实施30周年,4月16日,第七届中国法学博士后论坛在京举行。记者了解到,本次论坛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管委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承办,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紧密围绕“中国区域法治的理论与实践”这一主题展开研讨。

高度重视区域法治发展 保障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顺利实施

厘清法治工作边界的意义(聚焦高层次法治人才培养 专家研讨)(1)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陈国平主持开幕式。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孙谦在致辞中表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博士后制度作为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独具特色的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培养制度,是新时代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支点。区域法治是国家法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家法治创新发展在区域中的生动体现,与国家法治价值相通、目标一致,共存共融、共进共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顺利实施,必须高度重视区域法治发展。广大博士后朋友们应当不负伟大时代、躬身伟大实践,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厘清法治工作边界的意义(聚焦高层次法治人才培养 专家研讨)(2)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在致辞中指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博士后制度已经走过了不平凡的30年,培养了大批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推动了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中国区域法治的理论与实践”主题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实践性和理论性。他认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区域协调发展必然要求法治统一,区域法治是地方法治通向国家法治的重要路径和方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司长、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金生在致辞中回顾了我国博士后制度的创建历史,强调了开展博士后学术交流活动在博士后培养工作中的积极意义,肯定了中国社科院和法学研究所在博士后培养方面取得的成绩。他指出,本届博士后论坛聚焦中国区域法治的理论与实践,为业内博士后搭建起交流学术思想、展示学术成果、向专家和同行学习的平台,对博士后开阔学术视野、激发创新思想、提升创新能力将会发挥重要的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局长赵芮在讲话中强调,希望广大博士后和法学研究者不辱使命、加倍努力,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总结我国法治体系建设和法治实践的经验,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提升我国法治体系和法治理论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为繁荣和发展中国法学研究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回顾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培养博士后人才的历史。他表示,实践证明,依托科研机构来培养以博士后为主体的高端法学和法律人才,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途径。在新的发展阶段,博士后培养还要开拓创新,继续优化培养机制和培养方式,努力为新时代国家高层次法治人才培养作出应有贡献。

嘉宾致辞结束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谢增毅宣读了第七届中国法学博士后论坛优秀论文名单,并对获得该荣誉的博士后表示祝贺。

关注元宇宙法学研究 专家热议推进区域法治重要概念及发展路径

在专家专题演讲环节,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以“粤港澳大湾区民商事法律与司法规则衔接的思考”为题作主旨报告。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宪忠点评时认为,区域法治建设是一个大问题,涉及到我们国家法治建设中的大方面。课题组的研究和报告的视野宽广,格局高远,把这个大问题进行了很详细的梳理,看得高、看得远、看得深刻,值得学习。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公丕祥以“新时代的中国区域法治发展”为题作主旨报告,从三个方面对“新时代的中国区域法治发展”进行了分析。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李林研究员与谈时,进一步剖析了区域法治发展的必然性,理解区域法治发展的三个维度以及当下区域法治发展的两个方面的时代任务。

上海交通大学文科资深教授、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院长季卫东以“元宇宙的交互关系与法律秩序”为题展开报告。他认为,元宇宙的本质在于现象学揭示的主观间性。借助多重世界模型,可以发现互动关系和沟通对于人类数字化生存方式的深远意义。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陈甦认为,元宇宙也是一种特殊的区域,其对法律的促进不仅在于改变法律关系的内容,而且可以改变法律关系的结构。对于元宇宙的法学研究,应先做法哲学研究,再进行具体部门法的研究,既要积极也不要匆忙。

在专题交流环节,与会博士后对“区域法治的法理展开”“区域法治的典型样态”及“大湾区法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进行探讨。

论坛闭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翟国强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李洪雷发表了闭幕致辞。李洪雷表示,希望各位法学博士后继续推进区域法治研究,正确认识研究中出现的问题和劣势,把握目前学术研究的良好机遇,用高质量的区域法治研究成果进一步推动法学研究事业的创新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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