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童明
《芳华》是前“文艺女兵”严歌苓在时隔40多年后,对自己青春时期的女兵生涯的深情回望,严歌苓甚至自称《芳华》是“我最诚实的一本书”。书中有关于严歌苓本人的诸多经历、体验,也有其亲密战友们的悲欢离合、命运变迁。《芳华》被著名导演冯小刚拍成电影,正在热映。
严歌苓曾作为文艺女兵整整跳了八年舞,从军经历伴随了严歌苓整个青春年华,也成为她取之不竭的创作源泉。《一个女兵的悄悄话》《雌性的草地》《灰舞鞋》《白麻雀》《爱犬颗勒》都以部队生活为题材,但多是以一个作家的客观视角来为那个时代的军人塑像。而《芳华》则具有浓厚的个人自传色彩,以第一人称描写她当年亲历的部队文工团生活。小说讲述上世纪70年代一些有文艺才能的少年男女从大江南北被挑选出来,进入部队文工团,担负文艺宣传的特殊使命。郝淑雯、林丁丁、何小曼、萧穗子在这个团队里朝夕相处,她们才艺不同、性情各异,碰撞出不乏黑色幽默的情境。严格的军纪和单调的训练中,青春以独有的姿态绽放芳华。小说用40余年的跨度,展开她们命运的流转变迁,是为了讲述男兵刘峰的谦卑、平凡及背后值得探究的意义。
刘峰是这个文工团里最不起眼的男兵,比起那些才华横溢的男乐手、英俊潇洒的男舞蹈队员,他个子不高相貌平平,也无才艺。他自觉承包了团里所有的脏活累活,慢慢地,他成了每个人潜意识里的依靠,大家有任何困难,第一想到的就是“找刘峰”。他被大家公推为“模范标兵”,得到了各级表彰。他在这样的被需要中活得心满意足,并暗暗地深深地爱上了独唱演员林丁丁。当经过漫长的等待,在他认为恰当的时机向丁丁表白时,他万万没有料到,得到的是丁丁及大伙儿平时对他的推崇完全相反的惊恐拒绝和被“处理”……严歌苓浓墨重彩地塑造了“好人”刘峰这个平凡、不起眼的人物,他却最终在四位女兵心中雕刻出最深刻的印痕。刘峰其实太不一般了,他超乎常人的心灵手巧、他超越自我本能的善良和利他心,甚至他执着的爱情,都让他卓尔不群、超越世俗。这是严歌苓的小说创作中最直接地倾情赞美男主人公的一部作品,饱含了作者代表自己以及同代人对当年的愚昧、浅薄的深深忏悔。
《芳华》笔墨灵动活泼,细节鲜活、生动。比如她写萧穗子第一次注意到男兵刘峰:“我注意到他是因为他穿着两只不同的鞋,右脚穿军队统一发放的战士黑布鞋,式样是老解放区大嫂大娘的设计;左脚穿的是一只肮脏的白色软底练功鞋。后来知道他左腿单腿旋转不灵,一起范儿人就歪,所以他有空就练几圈,练功鞋都现成。他榔头敲完,用软底鞋在地板上踩了踩,又用硬底鞋跺了跺,再敲几榔头,才站起身。”这样的细节是作家用脑子想不出来的。而这样的情节在《芳华》中比比皆是,塑造了一群独特的女兵和男兵的形象。
《芳华》涵盖了严歌苓的青春与成长期,她在四十余年后回望这段经历,笔端蕴含了饱满的情感。青春荷尔蒙冲动下的少男少女的懵懂激情,由激情犯下的过错,由过错生出的懊悔,还有那特殊的时代背景,构成了《芳华》对一段历史、一群人以及潮流更替、境遇变迁的复杂感怀。今天的作者严歌苓与当时的小女兵萧穗子在作品里构成了时空以及理性与感性的对话关系,重新呈现了当时年代里青春的混沌、感性与蒙昧。生命的恣肆与人性的层次、时代的特征构成了《芳华》繁复的调性,它向读者打开了多层面的认识路径。
《芳华》原名曾叫《你触摸了我》,因小说围绕男兵刘峰因“触摸事件”被处理这一中心情节而生发的缘故。严歌苓的朋友将小说推荐给了导演冯小刚,冯导看完小说后马上拍板改编成电影。他建议重起名字,严歌苓想了几个名字:《好儿好女》《青春作伴》《芳华》。冯小刚觉得叫《芳华》好,他说:“‘芳’是芬芳、气味,‘华’是缤纷的色彩,非常有青春和美好的气息,很符合记忆中的美的印象。”原来冯小刚也是年轻时入伍且同样进入部队文工团。严歌苓的小说击中了冯小刚的记忆。这个记忆同样与“青春”这个词汇紧紧相连,他说:“我年轻的时候在部队,队友都是十六七岁身怀绝技的文艺兵,小提琴、长笛、大提琴都水平超高,我想搬上银幕给现在的年轻人看。那是我们的青春。”(童明)
(《芳华》严歌苓 著 人民文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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