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国今报
仍在“超龄服役”的钢瓶,密密麻麻摆满院子,场面触目惊心。这也是柳州市至今查处的最大“黑气”案件。
“最大黑气库”藏身小学附近
近日,柳南区城管执法局和辖区公安部门接到市民反映称,有人在南环路帽合村下木照屯存放大量的燃气瓶,数量很多,隐患巨大。执法部门经过一系列的明查暗访,在掌握相关证据后,9月8日下午4时许,城管、公安、市燃气协会等部门冒着小雨,雷霆出击。
首先,执法人员前往下木照屯飞凌小学北侧数十米处,在一间石棉瓦顶的简陋平房看到,这间平房高约2.5米,面积25平方米,除了过道外,室内里三层外三层堆放着大量燃气瓶,几乎堆到房顶。
10多名执法人员花费40多分钟,从平房内搬出燃气瓶653个。此时,雨水加汗水,每个人的衣服都湿透了。
紧接着,执法人员从旁边一间厂房内找到42个燃气瓶;在厂房后道路边一辆汽车上,又“揪”出52个。三处共查处燃气瓶747个。厂房内的42个,里面都灌装有燃气;平房和汽车上很多同样外观规格的气瓶,重量与空气罐也有明显区别。众人判断,其里面或多或少也有一定的燃气或燃气残渣。
被查前仍在大量违法交易
据当事人潘某现场交待,他是鹿寨县人,几年前在此租下一间厂房从事纸巾生产加工业务,因生意不景气,只得另辟“生财之道”。燃气瓶是从废旧店以每个45元的价格收购过来的,收购后将其销售到贵州、云南等地,据他了解,“接盘者”是将燃气瓶切割后,用于制作烧柴火的灶具。
潘某辩称,顺带从事“黑气”业务差不多半年时间,只收购了执法部门所查处的燃气瓶。但此说法马上不攻自破,民警在其厂房内找到2张没有发货地址的燃气瓶送货单,一张是今年8月7日的996个,另一张是今年9月4日的1006个。
证据面前,潘某只好一并“认领”了送货单上数据。执法人员还在其厂房内发现有数个已经制作好的灶具,潘某说这些是“出口转内销”的产品,自己是“顺便”帮卖,每个售价40多元。
柳州市燃气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柳州市至今查处的“黑气”最多的一次,所查处的747个燃气瓶都没有张贴燃气溯源检测二维码,均为报废的“黑气”瓶。大量的燃气瓶长时间存放在简易的平房或路边的汽车上,在炎热高温环境中,有发生泄漏或爆炸的可能。现场气瓶数量巨大,对周边居民的生命和财产构成极大威胁。
当日下午,执法部门暂扣了潘某的747个燃气瓶和用于运输的一辆汽车。而他到底收购销售了多少燃气瓶,所收购的燃气瓶的目的是什么,公安部门将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百日行动”持续加大查处力度
据统计,柳南区自8月份开展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以来,先后查处“黑气”窝点8处,暂扣“黑气”近1000瓶。《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燃气实行经营许可制,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从事燃气经营活动。违反规定的,可对经营站点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柳南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黑气”的生产、存储、灌装及所用钢瓶,均不符合安全标准,希望市民不要贪图便宜使用来路不明的“黑气”。下一步,执法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对“黑气”问题实行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市民发现“黑气”窝点的,可向柳州市智慧城管平台反映。
“黑气”为何危害巨大?
●“黑气”藏匿处无任何安全措施,而周边人口一般较稠密,发生事故易造成人员重大伤亡。
●“黑气”违规运输,改装车的密闭空间内极易形成易燃易爆混合气体,导致发生爆燃。
●“黑气”经营者使用超期或报废的液化气钢瓶,漏气、角阀开启不畅等问题频发,极易导致泄漏、爆燃等事故。
●“黑气”经营者未经过专业培训,将大瓶液化气分装到小瓶中,极易泄漏、爆燃。
●“黑气”经营者销售的瓶装液化气短斤缺两,侵犯用户利益。
●“黑气点”销售的瓶装液化气中掺加二甲醚,腐蚀橡胶圈,导致钢瓶漏气,发生爆燃。
如何辨别“黑气”
看:看瓶颈,没有企业代码 流水号钢印的,螺丝拧口未封口处理的,就是不合格的;看瓶身,没有年检标志的,超出使用期限的,也是要果断拒绝的。
辨:辨颜色,合格的液化气燃烧火焰应该是蓝色的,如果火焰蓝色少红色多,必定有添加;辨味道,“黑气”添加的成分会让燃气的味道更浓烈,闻到明显煤气味道的燃气,就要小心了。
判:判场景,“黑气”不合法,经营者为躲避检查,往往租用民宅或其他隐蔽场所储存,在小杂货店面摆一两个钢瓶做样子,派发送气工小卡片招揽客户。遇到这种遮遮掩掩的销售方式,基本上可以判定是“黑气”了。
来源 | 南国今报记者许洁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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