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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维护建设税
1、城市维护建设税定义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简称“三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随着“营改增”全面实施,“三税”变成“两税”:即增值税、消费税)实缴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
城建税的征税范围比较广,具体包括城市、县城和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收“两税”的其它地区。
二、教育费附加
(一)教育费附加的概念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二)教育费附加的基本内容
(1)教育费附加的计征依据和缴纳人
教育费附加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为计征依据 。
(2)教育费附加的减免规定
对海关进口的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而发生退税的,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
(三)教育费附加的计征比例和计算
现行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但对生产卷烟和烟叶的单位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纳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征收比率
财政部规定,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已经报财政部审批且征收标准低于2%的省份,应将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标准调整为2%。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 消费税)×2%
例2: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8月份发生的增值税50万元、消费税10万元.本月应纳附加税费正确的有( )。
A.城建税4.2万元 B.城建税3.5万元
C.教育费附加1.8万元 D.地方教育费附加1.2万元
【正确答案】ACD
【解析】该企业应纳城建税=(50 10)×7%=4.2(万元);应交教育费附加=(50 10)×3%=1.8(万元);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50 10)×2%=1.2(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2016年第6号)规定,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基金免于零申报,
1)小规模纳税人在国税申报系统进行增值税、消费税零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增值税、消费税零申报后,系统已经实现了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基金的零申报。
说明:一般纳税人进行增值税、消费税零申报后,系统不能实现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基金的零申报,一般纳税人需要在地税系统中自行进行城建税金及附加费、基金的零申报工作。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
对以上两种情况,地税系统将直接提取国税系统的纳税申报数据,并自动进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基金零申报,纳税人不需要再进行零申报。
3)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9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的,纳税人需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进行城建税纳税申报,并享受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基金优惠政策。地税系统将直接提取国税系统的纳税申报数据,并自动进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基金零申报,纳税人不需要再进行零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地税系统将直接提取国税系统的纳税申报数据,并自动进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基金零申报,不需要再进行零申报,但纳税人需按规定申报缴纳城建税。
说明:对于一般纳税人,纳税人除需要在地税申报缴纳城建税外,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9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的,纳税人需要在地税系统进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基金免税申报,按照财税[2016]12号文件规定,享受小微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账务处理
企业计算确定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税费。
两步走:
第一步,计算应交税费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第二步,交纳税费:
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例题3:某家具公司本月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为700元,教育费附加为300元,地方教育费附加200元。
会计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700
——应交教育费附加 300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200
下月交纳税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700
——应交教育费附加 300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200
贷:银行存款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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