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谢旺江)据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近日该局对重庆某家具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当事人因非法买卖认证证书被罚款30000元。具体内容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渝永川市监处罚〔2022〕132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重庆**家具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18****2J4K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512301****2147 | |
法定代表人 |
曾芬 | |
违法行为类型 |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五条 | |
违法事实 |
重庆某家具有限公司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使用了4张认证证书,经查:当事人为了投标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办公大楼办公家具采购,通过微信方式分别从自称认证机构工作人员处购买了由意大利质量认证中心(香港)有限公司颁发的《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证书号:QCC201903ROL-21),价格600元,由中兴国际认证(中国)有限公司颁发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86202120860303S)、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86202120860301Q)、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86202120860302E),价格300元/个,三个证书共计900元。 办证前,自称认证机构工作人员已明确告知当事人,上述认证公司颁发的认证证书在国家认监委网站上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但是通过证书上面的二维码可以扫描出相关信息,当事人未核实认证公司的主体资格证明是否合法有效,也未核实该认证公司是否具有合法有效的认证资质以及在境内是否设立代表机构,通过微信方式把营业执照照片发给认证机构工作人员,期间上述认证公司未对当事人进行现场勘验和产品检验等相关认证活动。 当事人在购买上述4张认证证书过程中,未与任何单位及个人签订合同、不了解颁证公司具体信息、未索取购买认证证书费用发票、未对购买证书情况进行记账或者记录、证书从何处快递送达也无法确认。证书收到后,当事人未核实证书是否合法有效,未在生产的办公家具及包装上使用上述认证证书信息,未利用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网络载体对上述认证证书信息进行宣传。 当事人不能提供意大利质量认证中心(香港)有限公司、中兴国际认证(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可使用的合法有效的涉港公证文书;执法人员通过香港网上查册中心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方网站均未查询到上述两家公司的主体资格信息,同时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行政监管系统也未查询到认证机构有意大利质量认证中心(香港)有限公司、中兴国际认证(中国)有限公司及当事人获取的上述4张认证证书。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构成了非法买卖认证证书行为。 | |
处罚依据 |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300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3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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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4.18 | |
处罚机关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风险提示 |
市场监管提醒您:明辨是非,不贪小利,对 非法买卖、伪造认证证书行为说“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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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5-27 14:23:06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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