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异事件,令人发自内心地害怕。人们因为“撞邪”、“撞鬼”而留下挥之不去心理阴影,又为“金字塔法老的诅咒”、“百慕大死亡三角”等“不解之谜”感到恐惧不安——如果不了解科学的真相,你就很容易陷入迷信,求助于神灵风水。为求心安,有的人向心理咨询师求助,但是若碰上笃信“心灵学”的灵修人士,恐怕只能在“敬畏”中战战兢兢地过日子,在心中留下讳莫如深的禁区。

相信科学,了解真相,是克服灵异恐惧的正路。如果你不熟悉某个领域的专业知识,又一时无法彻查真相,仍然可以用两个理性思维工具对种种灵异怪象作出合理的判断——奥卡姆剃刀和休谟公理。先哲们留下的这两把利刃不仅是科学思维的出发点,也是破除心魔的强大武器。

你有没有“撞邪”、“撞鬼”经历?

很多“灵异事件”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或者听了别人似乎很可靠的关于的描述,如果一个人的科学素养不足,也找不到具备相应科学知识的专家解释真相,自己又没有能力开展深入调查,那就麻烦了。很多人长年对此讳莫如深,心中一团阴影挥之不去。

(撞邪是怎样的体验)(1)

香港的电视节目

1993年,香港无线电视台播出一个名为《不可思议星期二》的节目,在每集虚构的情节剧播出之前,有主持人采访嘉宾们言之凿凿的“撞邪”经历,受访对象包括梁朝伟、张智霖、黎姿等影视明星。例如,黎姿在一期节目上说,在一次和几个朋友吃日本菜的时候,一个朋友突然脸上发黑,目露凶光,旁人连忙用递上灵符并且念经,方才回过魂来。当年这个节目可把还在读小学的我吓坏了,因为那可是知名人士的亲身经历呀!

1998年,我还是一名高中生,和一帮朋友坐火车去北京录制一个电视节目。旅途无聊,大家纷纷拿自己的“灵异”经历出来分享。一名尤同学称,他和同学一行3人去湖南韶山旅游,住旅店睡在一个房间的三张床上,夜里3人都摸到床下有一具男尸,一个摸到人头,一个摸到肚子,一个摸到人脚——竟然是身长横跨三张床的“巨尸”,吓得他们不敢下床,天亮后却找不到床下的尸体。

另一名女生称,她到长沙见过“赶尸”,一排排死人列队在大街上行走——她说的时候,火车正好行驶在湖南省境内,大家干脆说起“湘西赶尸”的骇人故事,突然头顶的灯灭了,而前后车厢卧铺的灯还是好好的!

还有一名电视台的汪记者,称在广州陵园西路住了一家旅店,进房间后只要一关灯,就有一个女鬼扑过来,他专门去弄来一个十字架,女鬼就不见了。我当年阅历太浅,实在拿不出“撞鬼”、“撞邪”的经历出来分享,但感到非常不安——广东人有个说法,“时运低”的时候就会见到“邋遢嘢”(脏东西,指鬼魂显灵),莫非我从来都是“时运高”、“阳气盛”?

2011年,一位女记者告诉我一桩发生在亲属身上的“灵异事件”:伯父病危时正值三更半夜,突然医院病房吹进了一阵阴风,伯父突然从病榻上坐起,迷迷糊糊地说:“不要带我走!”家属们赶过去安慰他躺下,但当晚伯父就去世了。不用说,她的心中有个阴影:来勾魂的死神?鬼差?牛头马面?

到了今天,我已不再被“撞邪”吓倒,不仅因为我掌握了不少科学知识,了解了大量迷信的真相,更重要的是,我手上有两把破除心魔的利刃——奥卡姆剃刀和休谟公理。

奥卡姆剃刀:剃掉一切玄妙

在14世纪的英国,有一条叫“奥卡姆”的小村庄出了一个名为威廉的逻辑学家,被后世称为“奥卡姆的威廉”。他提出了一个著名论断:

如无必要,勿增实体。

英文原文:Entities must not be multiplied beyond necessity.这被后世称为“奥卡姆剃刀”,其意思是说,对事情的解释要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假设,应相信比较简单的解释。

(撞邪是怎样的体验)(2)

如无必要,勿增实体。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把锋利的思维剃刀。现在,请打开离你最近的一个电灯开关,然后你看到一盏灯亮了。灯为什么会亮?你会说,这是开关接通了电路,电流通过电灯就发出了光。这是你在中学物理课上学到的知识,或者是电工告诉你的解释,但是你拆开过开关来看么?你找到连接电灯的电线么?你见到电线里的电流了么?即使全世界的电灯都是你说的那样,但你打开的这盏灯,却不一定如此。

我现在告诉你另外一种解释,灯亮的原因是你打开开关之后,通知了藏在墙里的一名火星人,他随即向火星发送了一个信号;住在火星的同类收到信号之后,又给藏在电灯里的另一个火星人发送了一个信号,后者就把灯点亮了。在没有拆开墙壁、扯出电线之前,你无法否认我的“火星理论”呀!

按照奥卡姆剃刀,“火星理论”增加了“存在火星人”的假设——他们是怎样呆在墙里和电灯里的?是怎样跟火星通讯的?“火星理论”大大增加了解释的复杂性,而且并非必要,因为用物理电学的知识,已经可以完美地解释“灯为什么亮”。所以,我们应该相信第一种解释,并认为第二种解释荒谬不经,否则就会产生思维混乱。

很多人把奥卡姆剃刀片面理解成“最简单的解释就是最正确的”,实际上很多事情的背后有着非常复杂的多种因素和规律,解释起来并不简单,而这里每个因素和每条规律都有必要考虑到,并不是剃刀要剃的对象。

奥卡姆剃刀剃掉了欧洲几百年间争论不休的经院哲学,使科学从神学中分离出来。经过数百年的磨砺,这把剃刀越来越快,成为科学的通用原则,是科学家发展理论模型的指导。

辟邪实操:鬼神之说让位于科学常识

有了奥卡姆剃刀,便可将心里的很多谜团和阴影统统剃掉。

黎姿的朋友脸色突变,完全可能是吃了日本菜中常用的芥末调料,也可以是喉咙突然被骨头卡住了,或者是心脑血管疾病一过性发作,随后又挺过去了,还可能是突然想起不愉快的事情心里堵得慌,得到众人的支持与安慰便又放宽心了——这些解释都符合科学的,属于可以理解的生理学、医学和心理学现象。完全没有必要解释成“撞邪”、“鬼上身”等“不可思议”的事情,因为那需要引入“灵魂存在”的假设,在科学发达的今天已纯属多余,应用奥卡姆剃刀剃去。

女记者伯父死前的异常举动,其实就是回光返照。医学上认为,人在病危时为了对抗休克,肾上腺大量分泌糖皮质激素、肾上腺素和去甲肾上腺素,让病人暂时从昏迷转为清醒,人体细胞的三磷酸腺苷(ATP)迅速转化为二磷酸腺苷(ADP),同时释放出巨大能量,使身体获得强大动力。但是这些生理机制只能振作一时,能量耗尽后病人就会迅速死亡。至于伯父所说“不要带走我”的话,可以用神经科学对濒死体验的研究来解释:严重病变时大脑缺血可产生幻觉,这与大脑松果体分泌二甲色胺有关。伯父如果生前就相信“阴曹地府”、“投胎转世”一类的迷信想法,弥留之际出现相应的幻想实在不足为奇。相比之下,“死神”、“鬼差”之类完全脱离人类的知识范畴,需要一套构造一套神话假说,也属于奥卡姆剃刀剃掉的对象。

休谟公理:奇迹的可信度太低

18世纪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在《人类理解力研究》一书中,提出了一条理性思维的总原则,即著名的休谟公理:“没有任何证言足以确定一个奇迹,除非该证言属于这样的情形,其虚假比它力图确立的事实更为神奇。

原文:

The plain consequence is (and it is a general maxim worthy of our attention), "That no testimony is sufficient to establish a miracle, unless the testimony be of such a kind, that its falsehood would be more miraculous, than the fact, which it endeavours to establish; and even in that case there is a mutual destruction of arguments, and the superior only gives us an assurance suitable to that degree of force, which remains, after deducting the inferior." When anyone tells me, that he saw a dead man restored to life, I immediately consider with myself, whether it be more probable, that this person should either deceive or be deceived, or that the fact, which he relates, should really have happened. I weigh the one miracle against the other; and according to the superiority, which I discover, I pronounce my decision, and always reject the greater miracle. If the falsehood of his testimony would be more miraculous, than the event which he relates; then, and not till then, can he pretend to command my belief or opinion. And even in that case there is a mutual destruction of arguments, and the superior only gives us an assurance suitable to that degree of force, which remains, after deducting the inferior.”

(撞邪是怎样的体验)(3)

休谟

这不太好懂,休谟随即举了一个“灵异事件”为例:如果有人声称见到死人复活,你应该考虑到以下两种情况:1.真的发生了死人复活的奇迹?2.这家伙在骗人,或受了别人的蒙骗才那样说的?哪种情况的可能性比较大呢?显然是前者,因此死人复活的奇迹不足为信。休谟公理并不断然否定“灵异事件”发生的可能,而是认为在没有足够的证据时,我们不应该轻易相信奇迹——奇迹,发生的概率即使不为零,也非常小。

辟邪实操:当事人不是忽悠人就是被人忽悠

休谟公理强调了怀疑的精神,专门对付道听途说的“灵异事件”——告诉你“撞邪”经历的人,说的话究竟有多可信?尤同学骇人听闻的床底“巨尸”,发生概率恐怕相当低,因为从来没有新闻报道过有身高数米的巨人存在,考古学上亦无发掘过巨人骨骸化石,这个故事太匪夷所思。当然,我没去过韶山,也没住过那店,无法排除“巨尸”显灵的可能性。然而根据休谟公理,尤同学有没有可能在撒谎?有,而且这种可能性还不小,因为大家都知道他是一个“吹水佬”,为了搞笑什么都能乱侃。尽管无法知道“巨尸”的真相,但尤同学瞎吹的可能性大于“巨尸”存在的可能性,所以不应相信这桩“灵异事件”。

汪记者的旅店“女鬼”也属于概率渺小的事件——芸芸众生中有几个人撞过鬼?根据休谟公理,他是否在忽悠大家?可能性相当大。他作为记者,见识阅历自然比几名高中生强得多,听了几个“灵异”经历后,他若不爆一单“猛料”,岂不被同学们小看了去?于是,平素爱说笑的他可能从采访过的新闻事件中拼凑出一个鬼故事,还故意说发生在“陵园”附近,增添了几分阴森感,一下子就唬住大家了。我后来还坏坏地揣摩,当年的一些旅店确实有不少“女鬼”,能提供“特殊服务”的那种……

(撞邪是怎样的体验)(4)

灵异电影

至于所谓“湘西赶尸”,已有很多揭秘材料指出是当地运输客死异乡者尸体的习俗,其实是有人抬或者背尸体,并非用法术“赶”着死人走路。那位女生的经历不是在湘西人烟罕至之地,而是人口稠密的现代化城市长沙,尸体还能“排成一队”满大街跑?可能性已经无限接近于零,况且相信她的话,就等于直接否定关于尸体的医学、生理学常识。但她不像吹水忽悠的人,说起来还蛮认真的,这桩“灵异事件”按休谟公理判断,就应怀疑该女生是被骗了——善男信女们也许在旅游时看到了变戏法,或者是对道听途说、“民间传说”之类信以为真。

害怕“午夜凶铃”可看拍摄花絮

描述冤魂女鬼的恐怖电影,莫过于日本的《午夜凶铃》。我当年看了以后,几个月内都害怕夜里上厕所,唯恐在屋子的转角、镜子中见到那白衣长发、两眼空洞的“贞子”。

(撞邪是怎样的体验)(5)

图文无关

恐惧,是源于无知,因此心理学上克服恐惧的主要方法是认知。对于害怕的东西,无论是一下子全面接触恐怖对象的“满贯疗法”,还是渐进地接触恐怖对象的“系统脱敏”,其实都是通过多接触,多学习,多了解,当你知道恐怖的东西原来是怎么回事,自然就不怕了。例如,《午夜凶铃》中大量场景是在一个发生过抛尸的老井中,男女主角下井的镜头强烈地激起了观众的幽闭恐惧。在一段拍摄现场花絮中,制片方展示了“井”原来全长不到两米,布景是一个圆柱体剖开一半,男主角真田广之窝在这个 “井”里不断攀爬或向下探望,又做出绝望惊恐的表情——在明亮的灯光照射下,场景一点都不恐怖,反而让人发笑。

《午夜凶铃》毕竟只是故意吓人的电影,大前提是“纯属虚构”,即使吓死人也不能追究电影公司“骗人”。世上还有很多“灵异事件”、“不解之谜”也很吓人,例如不少“科普读物”介绍,进入过埃及某座金字塔的人一个个神秘死亡、飞机轮船到了百慕大“魔鬼三角”就纷纷掉到海底、英国尼斯湖底潜伏了一只“水怪”……我小时候看了,也曾经担心有朝一日去埃及旅游会“中招”,心想千万要避开那座死亡金字塔!

其实这些闹剧自上演之日,就有科学家、记者等进行调查揭露,真相早已大白,无一能证实“超自然力量”、“外星人”、“怪物”、“诅咒”、“通灵”等存在,反而揭发出大量有人为了牟利而造谣造假的事实。

(本文为节选)

作者:伍君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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