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已交齐 订购车辆却被告知已卖掉
经协商双方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车行退回5.4万元车款
良树公司出具的收据
南宁晚报记者 潘国武 文/图
今年8月,蓝先生在安吉大道良树二手车销售公司(以下简称良树公司)支付8000元定金,订购一辆二手小轿车。11月14日,他按要求支付首付的余款5.2万元钱后被告知,他定购的那辆小轿车已经卖掉。
蓝先生拒绝更换另一辆二手小轿车,双方就退款事宜发生争执。11月22日,良树公司负责人梁老板表示,蓝先生支付定金后,迟迟不来提车,他因此在车辆占地等方面付出开支成本。经协商,梁老板给蓝先生退回5.4万元车款。
6万元首付购买一辆二手车
蓝先生由于工作方面原因,需要一辆小轿车代步。今年8月,他在安吉大道广西二手车市场的良树公司,看中一辆2016年出厂的某品牌二手小轿车。经过讨价还价,良树公司同意以15万元的价格将那辆小轿车卖给他。
“良树公司负责人梁老板说,这辆车可以通过贷款的方式来偿还车款,前提是必须付清首付款6万元才能提车。”蓝先生说,他于8月19日前后通过现金和微信的方式,按要求支付8000元定金定购那辆某品牌小轿车。
交定金时,蓝先生和梁老板相互留下联系方式,“他(梁老板)答应帮过户上好车牌之后,再联系我把首付余款付清提车”。蓝先生说,之后一直没有接到梁老板车已上好牌的相关信息。11月14日,蓝先生找到良树公司了解情况,被告知只要付完首付余款就可提车。随后,蓝先生付清余款后,梁老板让他于11月18日到公司提车。
公司损失赔付双方没能谈妥
11月18日,蓝先生带上驾驶证等证件,来到良树公司等待提车。但蓝先生在核对时发现,工作人员交付的车并不是他订购的那辆小轿车。
采访中,记者在蓝先生提供的一张收据上看到,上面标注有他订购那辆小轿车的车牌号信息。蓝先生说,良树公司提供的这辆二手小轿车是2015年出厂,其车架号等情况跟他订购的那辆车不相符,他拒绝提车。
“梁老板说我订购的那辆小轿车,已经卖掉了。”蓝先生要求退回包括定金在内的款项共计6万元。记者11月22日随同蓝先生来到良树公司了解情况。
梁老板不在公司,他在电话里表示,蓝先生交定金后迟迟不来提车,他因为车辆养护和停放等需支付一定的成本,且双方就赔偿问题没能谈妥。
蓝先生出示手机已收到5.4万元退款的短信
协商后车行退回5.4万元车款
记者在蓝先生提供的凭据中,没有看到约定提车的具体时间。对此,梁老板表示,蓝先生支付8000元定金时,他已经口头交代最迟15天内来提车。
蓝先生说,梁老板此前在协商中提出扣下1.5万元做“损失赔付”,他无法接受过高的赔付。
采访中,不少二手车行老板表示,交定金后超时不来提车,按“行规”不会退回定金。当天,广西二手车市场部负责人黄先生接到反映后,帮助协调处理此事。最终,梁老板同意扣下6000元钱做损失赔付费用。
蓝先生在收到54000元退款到账的短信后,高兴地向记者和黄先生表示感谢。高兴之余,蓝先生提醒广大市民,交易过程中必须把约定内容写到合同里,维权就不会那么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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