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关于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成本支持行业发展的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将交易单元使用费收费标准由原每个交易单元每年4.5万元下调至每个交易单元每年3万元,计费期间、减免政策和计算方式保持不变;将原交易行情接入线路类产品“代收代付”模式调整为网关“技术服务费”,整合原交易单元流速费为交易网关流速费;优化云产品定价体系,多措并举对数据中心产品服务费用进行减免。经初步测算,此次降费预计将向市场主体年让利超过4.33亿元。

上交所转让定价规则(上交所下调交易单元使用费收费标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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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期编制完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十四五”发展规划》并于今日发布。

在发展目标上,《规划》提出,到2025年,上交所将落实好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推动关键制度创新,努力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到2035年,努力建成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相匹配,功能完备、运行高效、技术领先、具有国际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

在规划举措方面,《规划》提出11项重点任务。

一是稳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坚持注册制改革“三原则”,稳步推进全市场注册制改革;优化股票发行审核机制,明确交易所审核职能定位,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完善新股发行承销机制。

二是推动股票市场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主板与科创板双轮驱动战略,提升服务科技自立自强能级;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动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积极倡导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理性投资文化。

三是推动债券市场健康发展。健全公司债券发行审核机制,有序发挥融资功能;持续加强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端建设,完善债券市场产品和风险管理工具;优化交易所债券市场违约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四是推进产品和交易机制创新。大力发展基金市场;丰富衍生产品种类;积极发展REITs市场,支持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民生保障等重要领域成熟项目尽快落地;持续优化交易机制,完善核心指数编制。

五是服务国家“双碳”目标。大力支持绿色企业和项目融资,强化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丰富绿色金融产品,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推动交易所自身绿色低碳发展。

六是推动高水平双向开放。深化市场互联互通机制,丰富跨境产品;提升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水平;加强参股交易所建设,多方位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大力支持上海建设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和全球资产管理中心。

七是加快数字化发展。稳步推进新债券、新竞价、新期权等交易系统建设,打造新一代核心交易系统;统筹推进科技监管与服务一体化;完善数据治理体系;提升信息技术治理能力;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高水平开放共赢的行业数字生态圈。

八是提高市场服务质量。构建以“培育服务、综合服务”为核心的综合性服务模式;健全“交易所-会员-投资者”三级投资者教育保护机制,加大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力度;进一步建设好中国证券博物馆,厚植资本市场文化。

九是增强自律监管效能。切实落实“放管服”要求,推进构建简明友好型规则体系,健全自律监管体系;强化上市公司监管,不断推进监管转型;持续完善交易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证券交易行为;加强会员监管,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十是健全市场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股票质押、债券违约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增强市场风险预研预判,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十一是加强信息技术安全可控。提升安全运行水平,增强技术基础设施运维和安全保障能力;加强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应对极端网络安全风险的能力;强化关键核心技术自主掌控,加大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投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的工作要求,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上海证券交易所于5月31日发布并施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以下简称扩募规则)。扩募规则的推出,是上交所推动REITs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REITs产品作为资产上市平台的长期战略价值和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

扩募规则对基础设施基金存续期间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以及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全流程、扩募发售等关键事项做了规范和引导。一是明确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的条件,对申请条件做了原则性要求,并分别对基础设施基金、主要参与机构、基础设施项目、资金来源等进行了具体规定。二是明确新购基础设施项目的程序安排,规范尽职调查和关联交易,并明确参照首次发售标准和要求审核基金产品变更和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申请。三是明确信息披露管理,规范参与机构的保密责任,坚持审慎停牌和分阶段披露交易情况的原则。四是明确扩募发售相关安排,基础设施基金扩募可采用向原持有人配售、公开扩募和定向扩募三种发售方式,并具体规定了各发售方式应当符合的条件和要求。

扩募规则已于2022年4月15日至4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上交所组织多场规则交流会,解答市场主体关注问题,收集汇总意见建议。总体来看,社会各界反应积极全面,基本认可相关规定,同时也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上交所高度重视市场各方意见,对征求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研究,充分吸纳有益意见,主要包括进一步压实资产估值,取消向原持有人配售比例限制,拓宽定向扩募投资者范围,并对聘请财务顾问情形、申报材料要求、运作时间界定、发售失败情形、定向扩募战略投资者要求等内容进行了完善。

下一步,上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参与热情,支持运作良好的REITs通过扩募机制做优做强,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同时,全力保障成熟扩募项目平稳有序落地,打通REITs全业务流程,形成示范效应,助力稳定经济大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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