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城关区总河长会议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推进工作会上,城关区将从本月底起对全区河流、湖泊和洪水沟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集中进行清理整治,于七月前完成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任务,促进全区河湖面貌明显改善,着力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中心城区。
2019年是全面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的关键一年,为构筑河湖流域统一防线并促进河湖面貌明显改善,提升辖区内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治理体系和能力水平,城关区将在4月至7月的三个月时间内,深入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全面向辖区河湖洪道管理顽疾宣战,着力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中心区。
城关区此次清理整治的河湖、洪道内“四乱”问题包括:非法侵占河道、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高杆作物等乱占问题;河洪道非法采砂、取土等乱采问题;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等乱堆问题;河湖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乱建问题。
与此同时,为确保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并在七月前完成“四乱”清理任务,城关区提出充分发挥好“河湖长制”,严格按照“四个一”巡查保洁机制,强化对河洪道的日常巡查和管护,加大对洪道垃圾淤泥的清掏整治;对标水利部河湖“清四乱”问题认定标准,按照属地化原则,地毯式排摸全区河洪道,查清河湖“四乱”问题,逐河逐湖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信息完整、问题准确,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强化工业污水治理,按照日常检查与抽查、日查和夜查结合的模式,确保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水达标排放,坚决杜绝偷排现象发生;结合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在整治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垃圾倾倒、侵占河道等乱象基础上,集中解决河湖“四乱”突出问题。
城关区还明确,集中整治河湖“四乱”问题期间,城关区检察院根据已建问题台账,综合运用刑事立案监督、提起刑事公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直接提起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支持社会组织起诉等手段,协同河长办推进“四乱”问题整治,解决辖区河湖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确保清理整治取得切实成效,促进全区河湖面貌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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