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等金融机构对逾期借款人采取最后同时也是最严厉的措施就是起诉,但在现实中也不乏不予起诉的情况。笔者认为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原因。

一、要遵循成本收益原则

逾期借款诉讼会发生以下费用:

(一)法院收取的费用

1、案件受理费:包括一审和二审,按照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取。

由原告预缴。判决书或裁定书里会写明此项费用由原、被告哪一方承担。判决原告不需承担的那部分,可以申请法院退费或者由被告直接付给原告。

2、财产保全费:属一次性费用,有计费方法和比例,最高5000元封顶。

3、执行费:是在执行阶段产生的费用,法院届时会从执行款中扣除。一般都会在申请执行书上列明,由被执行人承担此项费用。

(二)案件委托给律师代理而收取的费用

1、律师费。

2、差旅费:前提是律师费不包含差旅费。

(三)其他第三方机构收取的费用

1、保险费:在委托保险公司出具保函的情况下由保险公司收取。

2、鉴定、翻译、公证、认证、调查、公告费:前提是如果发生且需当事人承担。

以上三项费用,在借款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基本上都要由原告承担。即便是约定由借款人负担,如果借款人没有可执行的财产,那这笔钱基本上就打水漂了。

如果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较多,则要遵循成本收益原则:

1、要分析逾期借款金额的大小,对一些逾期金额不是很大的,通过起诉收回得不偿失的,暂时不予起诉。

2、要分析不通过诉讼收回逾期借款的难易程度,如按正常催收仍然收回有望的话,那也暂时不予起诉。

二、要考虑起诉至执行的时间成本

一个案件经过起诉、审判等流程,一般要几个月甚至一年半载的时间。胜诉判决之后,需要经过生效期(通常一审判决15日、二审当即生效)加上履行期(一般10日)两段时间后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生效期是指法律文书何时生效。履行期是法院给败诉方履行债务的时间。

因为一审、二审、调解案件生效期的不同,导致案件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不尽相同。

(一)一审案件判决书

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必须经过上诉期后,判决才能生效。民事案件的上诉期一般是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所以生效期一般为15日。对方没有上诉的,过了生效期15日、财产履行期10日后,即过了25日后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二)二审法院判决书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作出判决就没有上诉期了,也就是二审判决作出就生效,生效期为0。所以只需要过了履行期10日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申请执行的最长期间为两年,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起算,因此谨记在此两年期间内一定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案件是没有期限的,只要没有执行完毕结案,案件就一直有效。

从以上可以看出,起诉一笔借款,从立案到强制执行成功,一般需两年左右的时间,其间可能会发生无数导致司法清收流产的事情,因此不到万不得已,银行等金融机构不会选择此种手段。

因此,对一些金额小、没有或很少有被执行财产、或有望通过其他方式收回的逾期借款,银行等金融机构都会秉持着能催收就不起诉的原则来进行,而很多的中小型金融机构也是宁愿把催收委托给第三方平台,也不愿意对借款人起诉。

三、要虑及付出的人力成本

一笔贷款的诉讼,一般至少需要两个人一直跟案,在逾期借款较多的情况下,由于人力有限,只能先行起诉那些有偿债能力而又拒不还款的借款人。

借款人不履行登记义务(对逾期借款人不起诉的原因分析)(1)

四、要区别借款类型

有些借款是没有抵押物(房子、车子、机器设备等)与质押物(股票、债券、股权等)或保证人的纯信用借款,这也就意味着没有等值或者更高的抵质押物在债权方手中,另外在借款尽调时对借款人的资产状况调查不够,没有或极少有其他可用以执行的财产。此外,借款如果有保证人的话,银行则可以向保证人追偿。

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也不会采用诉讼方式。

五、要考虑是否掌握起诉先机

通过借后调查,债权方对借款人的负债情况都会有大致的了解,对于其中的高负债者,当一笔债务逾期时,大多意味着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其他债务也有可能随时会逾期。

如果某个借款人已经被债权人先行起诉了,那随后的债权人是否起诉就要有所考虑,要衡量通过起诉能够收回逾期借款金额的多寡。因为先行起诉的债权人会更早地进入到执行程序,获得优先分配处理欠款人资产的权利,后起诉的,受益就会越来越小,甚至一分钱也收不回来。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不会诉讼。

但此处要排除通过强制执行能清偿所有债权人的情形。

六、要虑及逾期借款人的配合程度

有些逾期借款人已经被法院限制高消费,甚至列入了失信人名单。其中的一部分人,会破罐子破摔,产生抵抗情绪,不予配合。

此种情况,尤其是在没有或很少有被执行财产的情况下,通过诉讼方式不是好的对策。

七、要考虑可供执行财产的多少

有些借款人在借款逾期前,会采取转移隐匿财产的方式,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导致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现实中很多债权人由于没有在最好的时机出手,因此失去了对债务人采取法律措施的最好时机,导致自身债权长期无法实现。

八、要虑及逾期借款人的还款意愿

还款意愿一般是指借款人向债权人还款的意念以及想法,实际上指的就是借款人的信用。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分为主动还款意愿和被动还款意愿。前者取决于借款人的人品道德,后者取决于借款人的违约成本。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很重要,甚至比还款能力还重要。

逾期借款人只要不失联,并能积极地向债权人说明自身情况,积极协商,就说明有较强的还款意愿。通过调查了解借款逾期确实是没有还款能力造成的,那么起诉也就没有实际意义。通常情况下,如果借款金额不是很大,收回借款本息只是时间问题。

对于一些还款意愿强的逾期借款人,可以采取签订还款协议的方式,在还款协议上注明分期、增加保证人或增加抵质押物等措施,确保逾期借款的回收。

九、要考虑逾期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一般而言,绝大多数借款逾期者的还款能力都比较弱,有些借款人甚至连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如果是纯信用贷款(无抵质押物、无保证人)的话,那对此类借款人起诉的意义不大。

十、要区别对待逾期借款形成的原因

有些借款逾期是由地震、洪涝、火灾等突发意外事件造成的。近几年受疫情影响,不少中小微企业或个人的借款也因之发生逾期。

对于此类事件造成的借款逾期,政府和银行等金融机构会出台一些减免政策,并给借款人一定的恢复生产与经营的时间,暂不起诉有利于借款本息来日的收回。

十一、银行等金融机构是否存在自身的问题

有些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借款人逾期借款的形成,负有一定的主观责任。如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调查审批人员受贿、加收手续费、拿佣金或利率超过了国家的强制规定,涉嫌高利贷等,如起诉将担心问题的暴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