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胜利后,并不是国民党和八路军,在一直抢着接受地盘。美国也十分的积极,用国民政府的名义,提前一步接收了天津。随着美军和国民党军队的进驻,很多逃难的民众,纷纷返回,致使天津一时间人满为患。

人一多,住房就成为一个难点,那个时期,租房纠纷更是屡见不鲜。

其中最著名的一场官司,就是张自忠遗孀康敏芳,与天津市政府顾问罗宗强,两人之间的房产纠纷案件作为出名,弄得天津城内沸沸扬扬,乃至轰动了全国。

竟想强占张自忠的房产(竟想强占张自忠的房产)(1)

根据一些资料记载,康敏芳是张自忠将军的第二任夫人,两人感情很好,张自忠主政天津之时,康敏芳就经常陪其出现在公共场合,这位女士,具有很强的外交能力,是张自忠的一大助力。

抗日战争爆发之前,张自忠在英租界购买了2套房产,一个位于镇南道162号,一个位于洛阳道7号。张自忠殉国之后,康敏芳一直居住在162号,而7号房产,于1945年11月1日,租给罗宗强居住,根据合同,租期满之后,有权收回自用。

但是,在这其中,出现了一个小漏洞,租期满之后,康敏芳没有收回,也没有续租,而罗宗强也是每月按时付房租。

1948年,由于生活艰难,康敏芳不得不将第162号房屋出售,按照双方的合同,5月2日之前,康敏芳必须全部搬出,否则就要依照法律进行赔偿。

在这个期间,康敏芳就以书信的方式,通知罗宗强将7号房屋腾出。

竟想强占张自忠的房产(竟想强占张自忠的房产)(2)

但是罗宗强根本不予理睬,万般无奈,康敏芳只能亲自到访,并提出最低条件,线将最底层腾出,让一家人有栖身之地。但是罗宗强不仅不同意,甚至想用3根金条的价格,买下全部房产,让康敏芳一家另觅住处。

这一下将康敏芳惹恼了,想当年也是天津外交界的风云人物,也是张自忠将军的遗孀,哪里受过这种屈辱,直接以“藐视国家法律,存心欺压孤孀”的罪名,将罗宗强告上了“华北剿匪总司令”军法处。

这个罗宗强,到底有什么背景,明知康敏芳有强大的社会背景,还敢这样做?

罗宗强,1915年出生,1945年12月担任天津市商会常务委员,1946年成为天津进出口公司理事长,1946年被聘为天津市政府顾问。

1948年5月,傅作义接到康敏芳的状子之后,十分的重视,于5月27日致电天津师长杜建时,一是转告康敏芳高罗宗强的信函,一是让其迅速查明办理,并将结果及时告知他。

竟想强占张自忠的房产(竟想强占张自忠的房产)(3)

杜建时,立即命人调查,监狱康敏芳恐高罗宗强,以政府顾问的身份,欺压孤寡一事,最终结果是,罗宗强的确与1946年12月被聘,但是1948年2月,罗宗强并没有进入政府圈定名单,立即解聘,只是还没有下达书面通知。

7月17日,杜建时电告傅作义,由于罗宗强前往上海,还未回归,政府决定让其定期搬离,可以让康敏芳提前进驻,暂时居住。

但是7月22日,罗宗强回来之后,竟然拒绝搬迁,即使政府公文以下,就是不执行。

这个时候,康敏芳直接给山东旅津同乡会致函,声称:罗宗强拒不搬离,竟然想用3个金条的价格买下楼房。此楼房是张自忠出资建造,是纪念之物,怎么能变卖?

山东旅津同乡,于1948年8月,开会决定声援康敏芳,并撰写新闻稿,分别送到《民国日报》《大公报》《益世报》等等报社。

一时间,舆论轰动全国,声讨罗宗强的声音,络绎不绝,全部声援康敏芳。

竟想强占张自忠的房产(竟想强占张自忠的房产)(4)

一直到11月26日,在各界的压力之下,罗宗强最终全部搬离。

12月11日,山东旅津同乡会收到康敏芳的感谢信,大体的意思是:罗宗强已经搬离,该房已经全部是收回,一家老小有容身之所,全拜各位老乡所赐,感激涕零。

傅作义,天津警备司令部,天津市政府也相继收到致谢函。

就这样,张自忠将军的遗孀房产一案,沸沸扬扬半年后,圆满解决。

面对财,人心不古,一词描述最为准确,如果康敏芳软弱一点,见识少一点,结果会怎么样呢?相反的例子,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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