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水浒》人物做一个最受读者欢迎排行榜的话,那么鲁智深一定会高票当选。拳打镇关西、倒拔垂杨柳的故事在整部作品中是最为精彩部分,直到今天,仍是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学界对于醉打山门、倒拔垂杨柳的故事做了详细的考证,最终得出结论这些事迹源自佛教经典,因为这些传奇在唐宋元三代广为流传,因此鲁智深这个人物塑造的形象丰满,身上也多了一层“金刚”、“罗汉”的眩目光芒。
专家学者的研究所得自然是经得起检验与推敲的,但考据派在做出上述结论时,却忽视了一些宋元时期的民俗。
鲁智深为什么要阻止一众泼皮,却选择了更劳神费力的倒拔垂杨柳?在张三李四面前展示自己的神力,似乎有明珠暗投之嫌。
大力金刚的传说,在唐代曾颇为盛行。
唐传奇中有一则传说:隋朝时,长安懿德禅院有一个和尚叫法通,因为体质羸弱,经常被同寺的僧侣欺侮。法通在佛前许愿要变得强壮起来,一天在树下睡午觉,梦到有人塞在他嘴里些牛筋,一觉醒来,变得力大无比,可以轻松地举起寺里重五百斤的石臼。寺里力气最大的僧人行勘不服气,法通就拔起佛堂前的柱子,把他的袈裟压在了下面。行勘憋的脸红脖子粗也挪不开柱子,法通轻而易举地拿开柱子,取出了压在下面的袈裟,大家见了无不叹服。
宋代《夷坚志》中也有一则类似的记载,说有一个姓赵的人,年轻时曾经梦到自己吃了一头牛,从此膂力过人。小赵食量惊人,经常跑到一个和尚那里蹭饭,每餐必须要有几斤肉、几斤酒,酒足饭饱才走人。时间一久,和尚就有些不乐意招待他了。小赵察言观色,就把和尚的袈裟压在了廊庑间的柱子下面。和尚没了袈裟,无法出门化缘,急忙张罗了好酒好菜向小赵赔不是。小赵吃人嘴短,这才把袈裟取出来。理解。
从食筋到吃牛肉,显然大力金刚的故事在经历数百年后发生了变异。
鲁智深无肉不欢,几天不喝酒就觉嘴里淡出鸟来,是有光荣传统的。这些传奇至少说明,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和尚是吃肉喝酒的。
《水浒传》中鲁达初至五台山文殊寺时,小说中便用了“七层宝塔接丹霄,千古圣僧来大刹”的赞诗暗示了他的身份。鲁智深到了东京大相国寺时,又有“时时护法诸天降,岁岁降魔尊者来”的赞诗,正是因为将他视为“诸天”、“尊者”之类的佛教护法神灵,才有了倒拔垂杨柳的故事发生。
五台山智真长老曾在僧众面前,称“形容丑恶,貌相凶顽”的鲁达“久后却得清净,正果非凡,汝等皆不及他”。智真长老的话,从侧面证实鲁智深有着神秘的高僧背景。大概《水浒传》在最后成书的时候,作者不得不忍痛删除了一些关于鲁智深来历的章节,而且对于他“花和尚”诨号的来历也语焉不详了。
《水浒传》九十回中有这么一段文字:“原来五台山这个智真长老,是故宋时一个当世的活佛,知得过去未来之事。数载之前,已知鲁智深是个了身达命之人,只是俗缘未尽,要还杀生之债,因此教他来尘世中走这一遭。”
“故宋”并非画蛇添足之语,而是因为《水浒》最终定稿的作者校对工作做的太粗心。
专家认为,如果没有脱胎于“金刚”与“罗汉”这些佛教传奇,《水浒传》中就不会有鲁智深“倒拔垂杨柳”这样的神来之笔了。
其实,专家学者忽略了宋时的民俗。一直以来,乌鸦都是益鸟,且鸦有反哺之恩,属于义禽。北宋年间,北方人喜欢乌鸦而讨厌喜鹊,南方人则喜欢喜鹊讨厌乌鸦。南方人认为鹊叫有喜,所以称鹊为“喜鹊”;山东人听到喜鹊啼鸣则“唾之”,听到乌鸦聒噪“却以为喜”。宋政府将乌鸦列为保护动物,不允许随便杀害。
鲁智深外表粗犷,其实心思缜密,并没有喝了二两装半斤的忘乎所以。他明白汴梁城是天子脚下,不是他撒野的地方。他既要想着遵纪守法,而且尊重乌鸦这样的益鸟。即使是乌鸦扰了鲁智深酒兴,他最多只是将乌鸦作巢的树连根拔起,请它们搬个家而已。
鲁智深倒拔垂杨柳,可视为义士尊义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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