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怪事多,今天又一个。哈尔滨姜女士的房产竟“不翼而飞”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一、查无此房

早在2018年的时候,居住在哈尔滨元士街15号的姜女士,就拿着旧的公房承租证去公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办理新的承租证,但是工作人员查询后告知她,系统里显示该房产不属于公产房。而此前姜女士从未办理过公产房买断,她手里只有承租证。

今年5月12日,63岁的姜女士再次来到哈尔滨公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南岗公司受理中心,她拿着《直管公房承租证》等相关材料,想证明自己的住房性质没有变,仍属公有。但是在受理中心的管理系统中,并没有她的房产记录。迄今已反复取证三年了,可还是证明不了这套房子的产权。

没有产权的柴房出现纠纷(公产私产都查无此房)(1)

二、公产房与私产房

姜女士的案例中,涉及到一个概念,那就是公产房。什么是公产房呢?是不是对应的还有私产房呢?

所谓公产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都归国家所有。就比如现在的公租房,就属于公产房。

与公产房相对的,就是私产房,也称私产住宅、私房,是由个人或家庭购买、建造的住宅。两者最大区别就在于产权,公产房权属国家,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所以公产房不是想卖给谁就能卖给谁。而私产房则可以自由买卖,当然,商品房是可以正常交易的,而小产权房则不能。

没有产权的柴房出现纠纷(公产私产都查无此房)(2)

三、房屋产权很重要

通过姜女士的案例,购房者应该意识到,房屋产权很重要。如果这次不是公产房,而是个人购买的商品房,却也出现了“查无此房”的情况,那可就事大了。

一方面,在购买新房的时候,要尽量选择大品牌、实力强的开发商,一般有雄厚资金,不会出现烂尾的情况,也不会出现接房后一直办不下来房产证的情况。

另一方面,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核实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房屋是否有抵押查封,房屋业主是否为本人等。同时,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与业主本人签合同,并将相关交易事项在合同中详细注明,避免原业主“一房二卖”、“临时反悔”等情况。

综上所述,哈尔滨姜女士的事件,虽然只是一起公产房案例,但也给我们广大购房者提了醒,在购房过程中一定要明确房屋产权,以免“掉坑”。

没有产权的柴房出现纠纷(公产私产都查无此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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