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北京市商务局等11部门印发《关于加快二手车流通 促进汽车消费升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标准?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标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产业一周要闻)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标准

01

北京市商务局等11部门印发《关于加快二手车流通 促进汽车消费升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7月15日,为便利二手车交易,繁荣二手车市场,促进北京市汽车消费增长,北京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11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快二手车流通 促进汽车消费升级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

提升二手车经营主体服务能力。鼓励二手车交易市场数字化转型升级,支持二手车互联网企业发展,引导汽车经销商加快发展二手车经销业务,推动二手车经销企业品牌化经营,完善二手车售后和维护支撑体系。

加快乘用车淘汰更新。对在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废或转出本市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1年以上的乘用车,在本市汽车销售企业购置新能源乘用车新车,并在本市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台补贴。

02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支持汽车及核心零部件产业稳链补链强链若干措施的通知

7月6日,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支持汽车及核心零部件产业稳链补链强链的若干措施》。提出:

聚焦智能、网联、新能源等重点方向,按照零部件与整车产值比不低于0.5:1的中期目标,支持增城、白云、从化等区发展汽车电子等核心零部件产业。支持零部件产业园升级发展,打造区域性汽车检测及试验基地的产业服务中心、国际一流的汽车协同创新中心。

支持引进新投资20亿元以上的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整车制造项目、新投资10亿元以上的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研发项目、汽车及核心零部件领域的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项目,市在区支持的基础上,视项目先进性、紧缺性等因素,对项目予以适当支持。对本地整车及零部件企业的增资或扩产项目视同新引进项目

03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市商务局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开展双随机部门联合检查

7月18日,为进一步加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为,乌兰察布市商务局联合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对全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联合检查组分别对抽取的化德县易德拆车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金鑫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组重点检查了报废机动车零部件销售台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发放情况、报废车辆拆解流程、动力蓄电池的处置和环保资质等事项。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对行业涉及的政策法规进行了宣讲,检查后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04

广西省桂林市:象山区交警查缉布控“紧盯”重点车辆 一报废车“落网”

7月19日,广西省桂林市象山区交警大队大队分控中心严密监控、布控拦截一辆报废车。经核查,该车辆于2011年购买,自2015年起该车就未按规定进行年检。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另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

最后,交警部门对该车驾驶员处以1500元罚款,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同时依法扣留该车辆,待交警部门公示予以报废后,由车主持登记证书、身份证到车管所办理注销手续。

05

河南省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行动

近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对辖区重点管理企业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行动。工作组采取现场检查、查阅台账和实地宣传等方式,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帮助相关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危险废物管理隐患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化解,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

针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危险废物管理方面的问题,工作组现场组织企业召开问题整改办公会,帮助企业健全完善危废贮存库建设、危废标识标志设置和危废台账规范化管理,确保各项管理措施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要求。目前,已完成12家企业“以查代训”抽查,组织普法宣传、现场培训3次,企业整改问题30余个。

06

湖南省怀化市:麻阳县严查非法回收报废机动车行为

近日,湖南省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废旧回收机动车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废旧回收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及非法拆解、改装、拼装和销售报废汽车等违法行为,同时查看报废汽车收购、废弃物处理及零部件流向等各类台账。

执法人员在检查行动中,查处4家废旧回收公司在未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情况下,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在其经营场所发现有报废机动车及报废机动车零部件等,当事人无法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相关资质,执法人员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该4家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07

新疆库尔勒市:交警首次集中销毁13辆僵尸车

近日,新疆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以下简称“库尔勒交警大队”)首次在库尔勒汇鑫机动车报废中心集中销毁了13辆僵尸车。库尔勒交警大队法制中队、宣传中队的民警全程监督对僵尸车的拆解、切割等环节,保证僵尸车完全报废,报废处理僵尸车避免了报废机动车再次流入社会和上路行驶,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库尔勒交警采取线上直播、解疑释惑与网民互动等形式,直播销毁僵尸车全过程,及时回答网民提出的涉及僵尸车的各类提问,让网民直呼过瘾、解渴,吸引了12.3万网民观看销毁僵尸车全过程,对库尔勒交警的举止赞不绝口,有力地促进了库尔勒市正在开展的新一轮僵尸车集中清理整治行动。

,